女性被流氓欺负到底该不该还手?如果还手打残了,算正当防卫吗?这两天,这个话题引发了激烈讨论。
在影视剧中,都会有英雄救美或者反转剧情,流氓地痞想欺负一名弱女子,没想到对方会武功又或者是女拳击手,反手一个抱摔,一顿胖揍,直到对方求饶逃离。这种剧情看着真的既解气又过瘾。那如果在现实生活中,当一名男子强制猥亵女性,却不知道对方是一名格斗冠军,这时会发生什么?
9月5日,事发上海某超市的门口,23岁的男子周某酒后,想对徐女士进行猥亵,而恰巧的是这位徐女士是练过格斗的,本想像影视剧一样,反手把这个猥琐男揍一顿,但理智控制行为,害怕自己三拳两脚把他给打残废了,所以最后徐女士选择报警,当天这个男子就被刑拘了。
事后徐女士接受采访表示:“那个男的对我动手,一直想亲我,当时想打他的但是我怕我把他打残废,这件事就不了了之。如果不把这个人抓起来的话,后面还会有女生会受到这样的对待”
虽然这件事的结局已经得到了解决,但却在网上引发激烈讨论。有网友说:你一个女性被欺辱时,为何要对男流氓手下留情,又不是打不过。还有人甚至说格斗冠军在遇到侵害时都不敢出手,还呼吁女性来学习格斗和防身术,你在说笑话吗?
还一网友表示:打人力度不好把握,打轻了可能算互殴,下手不小心重了,哪怕事后被判定为正当防卫,但还是会有很多麻烦事接踵而来,在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选择报警是最优的方法 。
这两种声音在网络上引发了关于正当防卫的激烈讨论,甚至有的把之前青岛退伍军人被挨打的事,也拿出来说。
其实当我们在遭遇不法行为时,是否反抗从来都不是衡量对与错的标准。刑法第二十条的确保障了我们每个人面对不法侵害的防卫权,但是也需要知道防卫二字并不轻松,也许要以流血或者其它东西来作为代价。
无论任何情况都应该以自我安全最大化为原则,真正善良的人应该为徐女士没有被伤害而感到庆幸,是为及时赶到的警察点赞,而不是苛责徐女士没有化身为正义的代表去惩恶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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