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了医保个账信息
有苏州小伙伴问
为什么自己的医保每个月都会扣2元
这是在交长护险
今天来聊聊这项待遇
长期护理保险怎么缴费
01
职工参保
长期护理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为108元/人·年。
个人缴费部分为24元/年,职工(含在职、退休)每月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扣除2元。单位缴费部分为84元/年,在职人员从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每月划转7元;退休人员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每月划转7元。02
居民医保
居民参保人员长期护理保险筹资由个人缴费和医保基金划转组成,为54元/人·年
其中医保基金划转部分仍维持原30元标准按年划转;个人缴费部分为24元/年,从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中按年划转,不另行收取。聊完缴费,再来看看待遇
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呢
适用对象
享受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失能人员患有以下疾病或持有本市智力残疾证的,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失能失智待遇:
阿尔茨海默病性痴呆,混合性痴呆,血管性痴呆,额颞叶痴呆,路易体痴呆,克-雅病性痴呆,出血性痴呆,老年性痴呆,动脉硬化性痴呆,帕金森病性痴呆,癫痫性痴呆,多发性硬化性痴呆,脑性瘫痪,孤独症,智力低下,21三体综合征,全面发育迟滞,天使综合征。
具体待遇标准
失能失智人员在原有居家服务频次的基础上,每次服务时长延长半小时。即重度失能失智人员每月服务18次,中度失能失智人员每月服务13次,每次服务时长为2.5小时。
参保人员个人承担2.5元/时,实时救助人员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如何申请相关待遇?
01
新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人员
按《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如有前述病史及疾病诊断证明材料,或残疾证明材料的,一并提交即可。
02
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
由本人(监护人) 或护理机构直接向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出申请,提交前述疾病诊断证明材料或残疾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由本市三级医院或二级及以上精神专科医院出具。
经办机构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进行核准登记,参保人员自登记次日起享受待遇。
需要了解长护险政策的
可以在苏州医保”公众号、苏周到app等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