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眼睛!26000部淫秽视频藏身网络,幕后黑手居然是家科技公司?

八方镜 2024-07-20 17:24:06

在大多数人眼中,科技公司应该是推动社会进步、创新发展的代表,然而却有那么一些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大义灭亲

据报道,在7月15日,苏州一位父亲举报儿子观看淫秽视频,警方深入调查后,揭露了一个隐藏在科技公司背后的淫秽视频产业链。

产业链的规模之大、组织之严密,令人震惊。网站藏有26000多部淫秽视频,短短半年时间,犯罪团伙就通过非法手段获利6000多万元。

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非常严密,分工明确,看起来就像一个正规的公司。

这个所谓的“公司”拥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和分工明确的团队,其中包括专门的技术团队负责网站的搭建和维护。

内容制作团队不断生产新的视频吸引观众,以及负责推广和销售的团队通过各种隐蔽的渠道招揽客户。

他们甚至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财务系统,对每一笔收入都进行精确的记录和管理。

在我国,制作、传播和销售淫秽视频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3条,相关行为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在这起案件中,警方通过技术手段追踪到了犯罪团伙的活动轨迹,并成功将其一网打尽。

根据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民的规模已达到了惊人的10.92亿人。

其中,19岁以下的未成年网民占到了总体网民的18.5%,包括超过4000万的年龄低于10岁的儿童。

这意味着有超过2亿的未成年人,可能接触到互联网中的不良内容。

为何一个科技公司会涉足淫秽视频产业?

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进步,极大地降低了视频制作和传播的门槛,这种技术进步为视频内容的制作和传播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尤其是短视频和直播平台的兴起,使得任何人只需一部智能手机和简单的剪辑软件,就可以制作并上传视频内容。

然而这种便捷性,也带来了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在淫秽视频内容的传播方面。

比如在成都高新区淫秽视频案件,从2019年10月至2023年8月,被告人王某为了牟利,通过“91短视频”APP平台上传发布了205个淫秽视频,其中48个视频设为付费观看,从中非法获利5254元。

这种行为最终导致王某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被处以罚金。

另一起案件涉及微信群的淫秽视频传播。2017年底,被告人刘某某建立一个微信群,向群成员提供付费观看淫秽视频的服务。

通过这种方式,刘某某发送了1336个淫秽视频,并通过这种非法活动获利7680元。最初,一审法院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10年2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经过上诉,二审法院考虑到传播范围和违法所得等因素,最终改判刘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巨大的市场需求和高额利润,驱使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根据警方调查,江苏苏州的这个犯罪团伙在短短半年时间内,通过非法手段获利高达6000多万元。

这种巨额利润的诱惑,使得一些企业不惜铤而走险,涉足深层次的网络犯罪,特别是淫秽视频产业。

根据警方的调查,这不是个别现象。2021年截至4月20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了600余起与淫秽视频相关的刑事案件,逮捕了700余名犯罪嫌疑人。

这些案件不仅揭示了淫秽视频市场的巨大需求和利润,也展现了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牟取暴利的猖獗程度。

父母和监护人开始更加警觉,加强对孩子的网络监管,以防止他们接触不良信息。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在加紧行动,加大了对网络不良信息的打击力度。

特别是在今年,中央网信办启动了针对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的整治专项行动,这一行动聚焦于短视频、直播平台、社交平台等六大环节,旨在整治这些领域的突出问题,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不良信息的影响。

监管手段不断升级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犯罪团伙开始利用高科技手段,如加密技术和虚拟货币,进行非法活动,使得监管难度大幅增加。

这些手段不仅让他们的行为更隐蔽,还助长了跨国犯罪的趋势,给全球法律和执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尽管我国一直在近年来不断强化网络监管力度,采取了多项措施打击网络不良信息,但淫秽视频市场的不法行为依然屡禁不止。

这不仅是因为互联网的匿名性和跨地域性,更因为现有的法律体系和监管机制还存在一定的漏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3条的规定,相关的非法活动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但实际上,追踪和打击这些隐蔽的犯罪行为,仍是一个严峻的问题。

与此同时,监管技术的发展也在不断进步。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以及区块链技术的引入,已经开始在网络监管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光明日报》曾报道,这些高科技工具不仅提升了市场监督管理的服务水平,而且大大提高了监管的精准性和效率。

金融监管机构通过构建大数据平台,实现了监管流程的全面线上化,有效提高了对银行业务的监控和预警能力。

未来如何在保障用户隐私的前提下有效打击网络犯罪,将是各国政府和科技公司必须面对的共同课题。

据《澎湃新闻》报道,公安部在近年的“净网”行动中,累计侦破各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案件达3.6万起,抓获嫌疑人6.4万名。

这些行动不仅有效遏制了违法犯罪行为的扩散,也显著提升了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和信心。

举报不良信息

随着技术的发展,网络平台已成为信息交换的重要场所。因此,科技公司不仅需要发挥技术创新的优势,还应承担起审核和管理平台内容的责任。

通过强化算法过滤和人工监控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减少网络上的不良信息和非法内容的传播。

例如,腾讯和阿里巴巴等大型企业已经通过人工智能技术,自动识别并过滤不良信息,同时建立了用户举报机制,及时处理违法和不良信息,增强了平台的安全性和用户的信任度。

家长和教育机构在加强青少年网络教育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家长需要提高自身的网络素养,积极学习网络安全知识,引导和监督孩子的网络行为。

教育机构则应开展系统的网络安全教育,教授学生如何识别和防范网络陷阱,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公众已经开始意识到参与网络治理的重要性。通过举报不良信息,公众可以直接参与到网络环境的净化中,帮助打击网络犯罪和不良信息的传播。

近年来,我国政府通过制定《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网络运营者的责任,加强了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

通过“净网”行动,公安部门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

通过综合运用法律、技术和教育资源,强化公众的责任意识,才能构建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保护每个网民尤其是青少年的网络安全。

我们每个人都应为建设清朗网络空间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资料如下:

【1】父亲举报儿子看淫秽网站牵出犯罪团伙!半年赚6000万,11人被判刑

【2】男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获刑!

【3】公安机关破获"扫黄打非"案件600余起 抓获嫌犯700余名

【4】智能时代呼唤智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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