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政通大道与行理路交叉口等17处
电子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清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4年9月20日启用政通大道与行理路交叉口等17处电子监控设备,对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规定、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接拨手持电话、不按规定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附件:电子监控设备地点名称:1.闯红灯设备(1)政通大道与行理路交叉口;(2)顿丘大道与南北大街交叉口;(3)惠风路与江渎路交叉口;(4)开州北路与 X016县道交叉口。2.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1)幸福大道原城镇派出所门口处;(2)人民路新华书店门口处;(3)惠风路冶都西门处。3.卡口设备(主要是上下学时段为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设置)(1)春晖路春晖小学段;(2)春晖路第一初级中学段;(3)黄河路育才学校段;(4)黄河路第三实验小学段;(5)江渎路晓月路小学段;(6)江渎路明月湖小学段;(7)惠风路第一实验小学段;(8)启明路和义路小学段;(9)行理路诚睦小学段;(10)将军路实验中学段。清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5日
来源:畅通清丰公众号
编辑:吴钰
初审:宋冬冬
终审:张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