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送货上门之利弊

一诺说古 2024-03-05 10: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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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关于快递送货上门一事引起了大家的热议。

事情的起源是交通运输部2023年12月17日通过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该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快递业务繁忙

最近几天大家反应比较强烈,不少快递员觉得新办法影响了工作效率,愤而辞职;一些消费者吐槽快递没有人送,需要自己去快递站取,结果堆积如山的快递,很难找到自己的快递。

自己去快递站 拿快递

对交通运输部的规定,我也无权妄议,但是提点意见估计是可以的。

一、我们要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很多办法有一利同时会有一害。我们要趋利避害,而不能为了一利而增加一害。而且往往增加的一害还是很大的祸害。现在的问题是该办法貌似方便老百姓,但是请不要忘记,快递员也是老百姓。按照新办法大大降低了劳动生产率。生产关系的改变只能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不是降低劳动生产率。

二、对于送货上门,本来很多消费者就很反感。也有冒充快递上门作案的事例。所以送货上门并不是大多数消费者的需求。除非有特殊情况,比如怀孕或者其他原因行动不便的消费者,可以在下单时特别注明送货上门,并根据楼层实际情况加收送货上门费用。

三、至于电话确认也是不可行的,现在诈骗电话太多了,每天都会有很多个,所以很多人都拒绝接陌生电话,甚至有些人除了保持微信联系外,拒绝接所有电话。打本来就接不通的电话,是不是资源的巨大浪费。

四、现在的社会多数人都要外出上班赚钱,真正宅家的人还是比较少的。就算有些人在家里工作,也不希望一天接几个送货电话,这是不是影响工作啊。

五、前不久还看到有关部门出台了一些以责令改正为主,少罚款或尽量不罚款的通知,不知道交通运输部为什么出台这么严厉的罚款办法。该办法出台前有没有征求过社会意见,有没有举行听证会。

六、希望我们的政策制定者要做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民意,出台的所有政策都要有利于社会的和谐,有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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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海口一诺,曾在省政府任职多年,后下海经商至今,热衷研究历史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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