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花90元挂专家号,检查完复诊找专家

凡夫情理法 2025-01-23 13:52:48

女子花 90 块挂专家号,复诊时专家已经下班,要重新挂号18元看病。这到底合理吗?挂专家号的意义何在呢?

案情摘要

“我跑了100公里路来看病,还特意挂了专家号,但是,现在专家下班了,我该怎么办啊?

这是本案故事的主人公张丽,她到四川成都某大医院来看病,挂了专家号,但是等她做好一系列的检查来复诊时,专家下班了,她也是愣了。

原来,家住四川的偏僻小镇的张丽,半年来感到心口疼痛、胃口越来越差,担心自己生了病。

在老家的县医院看病吃药后,见没有任何的起色,张丽上有老下有小,她越想越怕,为了找到病因彻底治愈,于是她决定去成都某大医院进行诊治。

由于路途遥远,张丽隔夜到了成都住了一宿,第二天一早,没吃早饭饿着肚子就来到了医院,经过咨询后,她挂了92元的专家号。

等到她就诊的时候,张丽认真地描述了自己的病情,期待能得到专家专业精准的诊疗。

果然,专家出手不凡,开出来了一大推的检查单,让她先去做个系统的检查,等拿到检查结果再到他这里来复诊。

张丽,在医院里跑上跑下,内心也是七上八下的,担心自己的身体哪里出了问题。

验血、化验、CT、B超、心电图等等,一直到了午后医院上班后,她所有的报告、检查结果都出来了,张丽终于松了一口气。

在吃了点自备的面包后,她拿着单子就去找专家,内心焦急的她想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心里祈祷啥事没有,不过只是虚惊一场。

但是,当张丽到了专家诊室门外,却发现门锁了,她以为专家有事外出了,但是当她仔细一看大厅显示屏的字幕,她的名字已经复诊结束。

她心里就纳闷了,自己还没有复诊看好病就结束了,她立即到大厅导诊台向工作人员咨询。

结果得知那个复诊的专家只坐诊半天,下午不来了……

这就发生了本案开头的一幕,张丽正感到有些莫名其妙。

谁知,工作人员说:“你可以再挂个号,找找其他医生去看病。”

“你说什么?再挂号?我已经挂过号了。”

张丽见到工作人员不耐烦地转身要走的样子,这时张丽终于怒了:

“你说,我特意多花钱挂了专家号,花了这么多的钱,做了这么多的检查,回来复诊专家不见了,我检查给谁看?”

“你们这不是耍人吗?还要挂个号没问题,但是,我需要的是专家给我看,我就是冲专家的名气来的,我是相信专家的专业医术,钱花了,专家呢?谁来给我看病?”

“你再挂个号不就行了,18块钱就挂个普通号!”工作人员还是漫不经心地敷衍了事。

“简直是岂有此理,我挂的一级专家号,现在再挂号,不仅不是专家,还要花钱看病,等级还变低了,你们的制度合理吗!”

一气之下,张丽将此事向媒体进行了曝光,顿时引起了不小的舆论反应,网友说很多人看病时碰到过这种情况。

真是,有人说出了百姓不仅看病贵,而且看病难的不合理制度。

患者,远道而来看病,光挂号一天就花两份钱,这是故意加重患者的负担,患者冲着专家来的,做完检查换人了,对患者也不公平。

针对这种情况,医院应该提前做好工作,对患者负责。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本案中,张丽已经支付了专家号费用,就是已经与医院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该医院的专家有义务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进行专家复诊。结果,医院未能确保患者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专家的复诊,已经构成了医疗服务合同的违约,要承担继续完成复诊、爽约赔偿等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本案中,作为医院的挂号制度要遵循公平、合理和保障患者权益的原则,不能因为医院的内部工作安排而导致患者无法复诊,而且还要另外让消费者花钱挂号看病。作为患者,张丽有权对不合理的挂号和收费制度提出质疑,医院应保障患者获得公平的交易条件。当然,医院可以在患者挂专家号时,有义务明确专家出诊时间以及后续复诊的安排流程等须知内容,以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否则导致患者无法及时复诊,应给患者一个交代。

案例反思

网友说:“自己曾经也有这样的经历,老百姓看病实在是不容易!”信源:齐鲁频道2025-1-16报道。

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一起讨论!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