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助发展向新而进,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系列动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鼓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政策抓手。该政策允许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于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进行税前扣除。
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持续优化完善,2023 年国家将所有符合条件行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由 75%提高到 100%的政策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该政策具体内容为:
1.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2. 形成无形资产的,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在税前摊销。
该政策的享受主体为: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但需要提醒大家是小黑板上的这些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该政策的享受要点为:
1. 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 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3. 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 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5. 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
6. 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企业 7 月份预缴申报第 2 季度(按季预缴)或 6 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 10 月份预缴申报第 3 季度(按季预缴)或 9 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就当年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