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做好云南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以下简称职教高考)工作,云南省教育厅制定了《云南省2025年中职职教高考实施办法(试行)》。
一、工作目标
从2025年起,每年春季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方式开展职教高考。持续提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率,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健全多形式衔接、多通道成长、可持续发展的职业教育立交桥。推动职普协调发展、相互融通,让不同禀赋和需要的学生能多次选择、多样化成才。
实施职教高考后,省级不再统一组织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三校生”考试招生。个别经批准可以开展单独考试招生的高等职业院校,可以按要求自行组织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完成后须将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
二、招生对象
符合云南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和社会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报考职教高考。
三、报名办法
参加职教高考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通高考报名,明确选择报考职教高考,并从20个招生考试类别中,选择一个类别报考。
报名时间、报名条件、资格审核等按照云南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文件执行,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随迁子女参加职教高考的审核条件与普通高考一致。
四、考试办法
职教高考由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构成,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职业技能考试需参加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考试办法按照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办法执行。
(一)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其中,思想政治、数学、英语各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语文科目满分12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二)职业技能考试
除艺术、体育类外,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理论测试、专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满分400分,其中专业理论测试满分2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原则上采用实操测试。
(三)考试时间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3月中上旬,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理论测试时间为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四)考试组织
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理论测试采用纸质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考务工作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统筹,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专业技能测试采用考生在考点现场录制视频提交评分或远程网络实时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点原则上设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各招生考试类别规定的考试要求管理,县级考点不能组织实施的招生考试类别,由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统筹设置州(市)考点组织集中考试。
(五)成绩呈现
职教高考总分600分,其中文化素质成绩按满分200分进行折算。成绩计算保留2位小数。
五、免试和加分
(一)获奖考生免试条件及流程
1.免试考生须参加职教高考报名且专业对口,所获奖项自获奖之日起三年内有效。经考生本人申请,毕业学校、招生院校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录取。
2.获世界技能大赛奖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银牌及以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报考免试本科批次院校时,根据考生所报志愿,由招生院校相关专业直接录取。
3.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云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云南省职业技能大赛金牌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表彰文件中明确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者)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报考免试专科批次院校时,根据考生所报志愿,由招生院校相关专业直接录取。
(二)退役军人免试流程
退役军人申请免试须参加职教高考报名。经考生本人申请,经退役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可免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成绩按满分计。
(三)加分政策
按照云南省当年普通高考加分政策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按规定程序,经申请、审核、公示后,享受相应加分。
六、划线和录取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5年3月前下达,包含职教本科和高职专科计划。招生计划根据报考情况下达。
(二)划线
评分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和各招生考试类别计划数,分别划定各类别最低录取控制线。
(三)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在成绩公布后进行。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成,设免试本科、职教本科、免试专科、乡村振兴专项、高职专科等批次。免试本科、免试专科批设1个“院校+专业”志愿,职教本科批设10个“院校+专业”志愿,乡村振兴专项批、高职专科批分别设30个“院校+专业”志愿。具体批次设置根据计划下达情况确定。各招生考试类别不得兼报。
(四)投档录取
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招生院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投档时,考生在按分数排序过程中,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按不含照顾分成绩、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理论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成绩依次、逐项比较,按照比较结果排列先后顺序。如果所有项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职教高考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州(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构建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考试招生安全体系。各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强化组织保障和队伍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提高升学比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等职业学校要主动作为,制定本地本校职教高考宣传、报名工作办法,切实提高中等职业毕业生职教高考的报考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将根据职教高考报名情况,确定招生计划,扩大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规模。参加职教高考的本科院校要加大本科计划投放,逐年增加本科计划。
(三)严格考试管理
省招生考试院按照国家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专业)标准和最新公布的考试说明命题,不断完善考试科目、内容、方式和录取办法。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安全保密、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规范考场设置、考试组织、实施程序等,确保职教高考工作规范有序。
(四)严肃招生纪律
各地各校要健全地方、学校、社会多级联动的监督工作机制,对职教高考招生的宣传、报名、考试、录取等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政策和纪律,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要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复核机制,及时回应处理考生诉求。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买卖生源、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对违纪违规考生、工作人员和有关学校严肃查处并追责问责。
(五)加强督促检查
各地各校要将职教高考作为落实推进《云南省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依据职能职责做好政策支持和工作保障。省教育厅将把职教高考招生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各地各校落实《云南省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重要内容进行督促检查。对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及时通报、约谈,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六)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不断加强职教高考有关政策的培训、宣传和解读工作,强化舆论引导,防止不当炒作。要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引导,让学生和社会充分知晓有关政策内容,努力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共同支持职教高考的良好氛围。
云南省2025年职教高考招生考试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