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北容城县发生的一起事故,让我心情低落了很长一段时间。一位小孩在跟团骑行的时候突然倒地,被对向小车碾压头部,最终不幸离世。
作为父亲,听到那位小孩的父亲跪地哭喊着“你别吓唬我啊,坚持住啊”的时候,感觉非常揪心,心中无比期待这位小孩能活下来。
而作为一位每天都要开车上下班,无数次需要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博弈的老司机,看完事故发生的前因后果,再看到有人要求涉事司机下跪道歉的时候,也有一些愤懑,觉得这位司机确实有些无辜。
这毋庸置疑是一个只有受害者但却可以避免的悲剧。
现在网上有很多人在谴责这位父亲,其实也大可不必了,有点落井下石的味道了。
骑行团的错,很多人已经分析过了:一个就是疑似占用了机动车道——占没占用应该由交警说了算,但可以肯定一点的是,他们没有靠在最右侧行驶。其实稍微有点安全意识的人都应该知道,这种“肉包铁”的交通工具应该远离对向车道,毕竟对撞是要叠加速度的。
另一个就是车速比较快,有网友分析说当时骑行团的行驶速度高达37km/h。这个速度对于非机动车来说算是比较高了。对于电动自行车,法律规定的最高时速也不过是25km/h而已。自行车的速度一高,加之其轮胎纤细,一遇到坑洼、石子,就很容易侧翻。
这两个错叠加导致他们的容错率极低,极易发生事故——别说是小孩了,即便是专业的自行车比赛,也时常发生摔到头破血流的事故。
网上的舆论比较倾向谴责骑行团,同情涉事司机。其实,在我看来,涉事司机也不是毫无过错。
司机在被人要求下跪的时候,他大喊了一句:“我开得并不快!”后来,他的行车记录仪显示他当时的车速为52km/h。这车速在当时那样的路况下真的不快吗?
考过科目一的人应该都清楚:在没有限速标志的情况下,在同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即有中心线)城市道路,机动车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如果是没有道路中心线的,最高时速更是不得超过30公里。
上图限速30km/h,下图限速50km/h
视频中,我们大致可以看到当时的路段应该是双向单车道,两侧还有着虚线划分的非机动车道,所以这路在没有明确的限速标识的情况下,最高车速就是不能超过50km/h的。
如果稍微有点预防性驾驶意识的司机,大概也不会在人车混合的道路上,尤其是有这么多非机动车的道路上,开那么快的。毕竟这里面有太多的不确定性!
防御性驾驶是一种安全驾驶的理念,它强调驾驶员需要时刻保持警惕,预测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可能行为,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简单说来,就是要有点预判能力,抱着最坏的打算,做最好的准备。
老实说,骑行团在当时确实有错,靠着中间车道线行驶。不过,涉事司机在看到对方那么靠近的情况下,在超过同向的骑手之后,非常应该向右回一把方向,又或者降低一下车速,让对方一把,如此即便不幸发生了事故,也能大大降低损失和伤害。
保持必要的驾驶距离,不应该只限于前后,也应该包括左右。现在有很多新车都有“避让大货车”的功能,就是在同向车道遇到大货车的时候,车辆会稍稍打点方向,远离一下。道理大概也是如此。
没有预判到对向自行车可能发生的状况,依旧我行我素保持着52km/h的车速行驶,涉事司机即便不违规,但也称不上是理性的。反正我看完视频,第一感觉就是这个司机有点想要“贴脸开大”!
事故最后的判定究竟如何,我们当然是无法左右的,只能看相关部门最后的公告。但是有一点,对于我们这种经常需要开车的司机来说,是可以轻松做到的,就是要培养预防性驾驶的意识。
我们无法改变非机动车横冲直撞、逆行倒挂等等无序占用道路资源的现状;也无法改变在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之后,即便没有过错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甚至是责任,所以避免陷入麻烦的最佳办法就是远离他们,有点预判能力,不要和他们较劲。
当然,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最好办法还是要约束非机动车,让大家各行其道,河水不犯井水。现在对于机动车司机的约束已经足够多了,即便再小心翼翼也很难避开左穿右插的非机动车。(文|大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