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食用!宜宾一男子被判刑

守城在线 2024-11-21 03:15:48

2023年11月被告人杨某在禁猎区安装非法猎捕工具,捕猎野生动物食用,被告人至案发先后捕获野生动物共计五只,其中包含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小灵猫;陆生野生动物猪獾、松鼠。

经过法院审理,综合被告人杨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悔态度,案发后主动缴纳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最终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杨某获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4 阅读:4638
评论列表
  • 2024-11-23 17:16

    钱能解决的问题,那就不是问题[doge][doge][doge]

  • 2024-11-22 21:30

    小灵猫,猪獾,不知道长啥样大不大,估计也不大。但是松鼠见过,这么小个玩意儿也要抓来吃?

  • 2024-11-21 12:45

    必须严惩[点赞]

    越欣赏越懂欣赏 回复:
    一起吃?[呲牙笑]
  • 2024-11-21 17:42

    十年起步

  • 2024-11-21 23:35

    宜宾那么多野生动物[点赞]

  • 2024-11-23 15:41

    必须死缓

  • 2024-11-22 21:48

    特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