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报志愿可以报考哪些军校汝州平顶山高考生请查收!

淅霖蔚来汝州高考课程 2024-07-18 13:07:11

高考报志愿可以报考哪些军校

中国目前有 43 所军校,但是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的有 27 所,具体名单如下!

隶属

院校名称

主校区

军委直属院校

国防科技大学

湖南长沙

军兵种院校

陆军

陆军工程大学

江苏南京

陆军步兵学院

江西南昌

陆军装甲兵学院

北京

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

安徽合肥

陆军特种作战学院

广西桂林

陆军边海防学院

陕西西安

陆军防化学院

北京

陆军军医大学

重庆

陆军军事交通学院

天津

陆军勤务学院

重庆

海军

海军工程大学

湖北武汉

海军潜艇学院

山东青岛

海军航空大学

山东烟台

海军军医大学

上海

空军

空军工程大学

陕西西安

空军航空大学

吉林长春

空军预警学院

湖北武汉

空军军医大学

陕西西安

火箭军

火箭军工程大学

陕西西安

战略支援部队

航天工程大学

北京

信息工程大学

河南郑州

武警部队院校

武警工程大学

陕西西安

武警警官学院

四川成都

武警特种警察学院

北京

武警海警学院

浙江

备注:军队院校在各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最新招生计划汇编或报考指南

(二) 军校招生有哪些基本条件?

1、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应届、往届均可报考。

2、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志愿为国防事业服务。

3、年龄不低于 17 周岁、不超过 20 周岁 (9 月1日至 8 月31日期间出生)。

4、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5、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未婚。

(三) 军校招生对身体有哪些基本条件?

身高: 男性身高 162cm 以上,女性身高 158cm 以上,合格。其中: (一)装甲专业: 身高 162~178cm;(二)水面舰艇、潜艇专业: 男性身高 162~182cm,女性身高160~182cm;(三)潜水专业: 身高 168~185cm;(四)空降专业: 身高 168cm 以上;(五)特种作战专业: 男性身高 170cm 以上(体格条件优秀的 165cm 以上),女性身高160~182cm;(三)潜水专业: 身高 168~185cm;(四)空降专业: 身高 168cm 以上;(五)特种作战专业: 男性身高 170cm 以上(体格条件优秀的 165cm 以上),女性身高165cm 以上。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体重:kg=身高 cm-110)的 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其中音乐学专业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35%。

女性: 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其中,舞蹈学专业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20%。

视力:裸眼视力低于 4.5,不合格。其中:指挥装甲、测绘、雷达、水面舰艇、潜艇专业,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9;潜水、空降、特种作战专业,任何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5.0。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 4.9,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 4.9 或矫正度数超过 600 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 4.9,眼底检查正常,除指挥、装甲、测绘、雷达、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特种作战专业外合格。

色弱、色盲,不合格。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伤疤文身: (一) 瘫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 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瘀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瘀痕,不合格。(二)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 3cm 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 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文身图案和内容由政审把关)。

高考后眼睛做激光手术可以吗? 不可以,须术后半年以上。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手术时间较短的考生,入学后在新训中运动强度较大,汗液进入眼睛或剧烈震动,个别人会有感染或视网膜脱落的风险。如果考生前期做过准分子激光手术治疗,在体检时要现场向体检医生出具手术诊断证明和病历,作为判定眼科项目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请考生提前准备。

需要注意的是军校招生体检标准非常严格,以上内容仅为对考生身条条件的基本要求,更多军检项目标准详见本资料最后章节

(四) 报考军队院校的主要流程有哪些?

6月初参加高考

拟报考军校的学生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高考后政治考核

参加报考所在地县级人民武装部组织的政治考核。

6月底填报志愿

考生自愿在各省提前批次填报军队院校志愿,未录取不影响正常批次录取。

报考后参加军检

包括体检和面试,填报志愿期间根据各省最新相关规定通知,去指定地点参加军检

7月投档录取

经政治考核合格且符合军队院校招生军检标准,分数达到投档线的考生,从高分至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9月份入学报到

考生被军队院校录取后,按照通知书要求自行报到。

(五) 高考成绩多少分可以上军校?

目前所有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的军队院校均为本科层次,各省市对于军校的报考条件要求一般都是需过老高考一本线或新高考特殊类型线,部分对口工作条件艰苦的军事院校过本科线即可报考,但是录取分数一般都在一本线上。所以想要被军校录取,高考成绩一般需要超过所在省份当年高考一本批次线(新高考特殊类型线)几十分,各军校具体的分省录取分数线请在各省教育考试院每年公布的投档线统计表查找.

(六)军校毕业后享受何种待遇?

依据《现役军官选拔补充暂行规定》,生长军官(有军籍的军校生)本科毕业,通常授予少尉军衔,待遇级别定为十八级。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的授予中尉军衔,待遇级别定为十七级;取得博士学位的授予上尉军衔,待遇级别定为十五级.

(七)如何获取权威准确的军校招生信息?

主要是 3 个渠道:一是各省招生考试信息网”解所在省份军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二是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军校招生”、“黄埔一号v 军校资讯”,有关军校招生和军检等信息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三是通过上网、打电话等方式,向招生院校了解院校情况专业特色、毕业分配去向和以往录取分数线等信息.

(八) 报考军校 (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

政治考核应当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考核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 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本规定所称个人基本信息,是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户籍所在地等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应当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者居住证相一致。

本规定所称家庭成员,是指本人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是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前款所称父母是指共同生活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是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司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 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 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五)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六)与国(境) 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七)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八)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的

特殊条件要求: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新兵,除执行以上规定外,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征集:

(一)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静坐、绝食罢工、罢课等活动的

(二)因损害社会公德或者有打架斗殴、诈骗、偷窃、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不良行为,受过处分或者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三)笃信宗教,拒不退出宗教组织或者活动的

(四) 网络成瘾、沉迷游戏,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学习

生活的;

(五)文身的;

(六)家庭成员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不满言行被查处的,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觉籍、军籍公职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配偶加入外国国籍或者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证的:

(七)家庭成员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不满言行被查处的,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军籍公职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配偶加入外国国籍或者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证的;

(八) 其他不符合对政治条件的特别要求的

对征集新兵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商有关部门确定。

(九) 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

准。

第二条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外科项目

第三条男性身高 162cm 以上,女性身高 158cm 以上,合格。

其中:(一)装甲专业:身高 162~178cm;

(二)水面舰艇、潜艇专业: 男性身高 162~182cm,女性身高 160~182cm;

(三)潜水专业:身高 168~185cm;

(四)空降专业: 身高 168cm 以上

(五)特种作战专业: 男性身高 170cm 以上(体格条件优秀的 165cm 以上),女性身高 165cm 以上。

第四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男性: 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 kg=身高cm-110)的 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其中,音乐学专业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35%。

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其中,舞蹈学专业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20%。

第五条颇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六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III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七条乳腺肿瘤,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八条骨、关节、滑囊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脊柱侧弯,胸廓畸形,习惯性脱白,颈、胸、腰椎和严重四肢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睫鞘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 1年后,X 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空降专业除外);

(二)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者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三)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指挥专业除外) :

(四)轻度胸廓畸形(指挥、潜艇、潜水、空降专业除外)。

第九条肘关节过伸超过 15 度,肘关节外翻超过 20度,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是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一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 2cm,膝内翻股骨内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 7cm(空降专业超过4cm),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是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十一条手指、足趾残缺或者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症,重度裂症,不合格

第十二条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 1cm 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 3cm 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者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是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第十三条瘀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 3cm 或者影响功能的瘀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瘀痕,不合格。

第十四条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 3cm 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 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文身图案和内容由政审把关)。

第十五条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六条胸、腹腔手术史,症,脱肛,肛痿,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二)腹股沟症、股症手术后 1 年以上,无后遗症!

(三)2 个以下且长径均在 0.8cm 以下的混合痔。

第十七条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单睾,隐睾,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 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空降专业除外)

(二)无自觉症状的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 1 倍(空降专业除外)

(三)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 1 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四)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数量在 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 0.5cm 以下

(五)包茎、包皮过长(空降专业除外):

(六)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

(七)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第十八条重度腋臭,不合格。轻度腋臭,装甲、潜艇及潜水专业不合格。

第十九条头癣,泛发性体癣,济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草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银屑病,面颈部长径超过 1cm 的血管痣、色素痣、胎痣和白癫风,其他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者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 3年连续发生冻疮,潜艇、潜水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单发局限性神经性皮炎不超过 2 处,每处长径

在 3cm 以下。

第二十条淋病,梅毒(含梅毒抗体阳性),软下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疵,生殖器痕疹,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不合格。

第三章内科项目

第二十一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 收缩压>90mmHg,<140mmHg

(二)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二十二条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 60~100 次/分

(二)心率 50~59 次/分或者 101~110 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潜艇、潜水、空降专业除外)

第二十三条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脏,不合格。

但是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经检查系生理性的,合格(潜艇、潜水、空降专业除外)

第二十四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大泡,气胸及气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 1.5cm,剑突下不超过 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现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第二十六条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

(一) 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 2 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二) 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 3 年无复发(水面舰艇潜艇、潜水专业除外):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 1 年以上

(四)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治愈 2 年以上,无后遗症。

(五)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第二十八条癫痛,以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九条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应激障碍,睡眠障碍,进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遗尿症,以及其他精袖类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条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三十一条对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严重过敏的,

不合格。

第四章耳鼻喉科项目

第三十二条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 5m,不合格。侧耳语达到 5m、另侧不低于 3m,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三条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痿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但是轻度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轻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潜水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四条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中度以上内陷,鼓膜痕或者钙化斑超过鼓膜的 1/3,咽鼓管通气功能、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不良,咽鼓管咽口或者周围淋巴样组织增生,潜艇、潜水、空降专业不合格。

第三十五条眩晕病,不合格。

第三十六条皇中隔穿孔,皇畸形,重度肥厚性皇炎,萎缩性皇炎,重度皇粘膜糜烂,皇息肉,中皇甲息肉样变,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慢性皇病,不合格。严重变应性鼻炎,肥厚性皇炎,慢性皇窦炎,严重皇中隔偏曲,潜艇、潜水、空降专业不合格。但是不影响副皇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皇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皇炎,除潜艇、潜水、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八条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第五章眼科项目

第三十九条裸眼视力低于 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 4.9,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 4.9 或矫正度数超过 600 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 4.9,眼底检查正常,除指挥、装甲、测绘、雷达、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特种作战专业外合格。其中:

(一)指挥、装甲、测绘、雷达、水面舰艇、潜艇专业,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9.

(二)潜水、空降、特种作战专业,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5.0。

第四十条色弱、色盲,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四十一条影响眼功能的眼脸、脸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四十二条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15 度以内的共同性内、外斜视,除指挥、装甲、测绘、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四上三条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但是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酱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第四十四条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二)短小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第六章口腔科项目

第四十五条深度龋齿超过 3 个,缺齿超过 2个(经正畸治疗拔除、牙列整文的除外),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重度牙周炎,领关节疾病,唇、腰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癫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但是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缺齿,合格第四十六条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缺失,超牙合超过 0.5cm开牙合超过 0.3cm,上下领牙咬合到对领牙龈的深覆牙合,反牙合,牙列不齐,重度牙龈炎,中度牙周炎,潜艇、潜水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况潜艇、潜水专业合格

(一)上下领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 0.3cm 以内(二)切牙缺失 1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叠

(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无其他体征。

(五)错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

第四十七条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口领面部明显畸形,不合格。

第七章妇科项目

第四十八条闭经,严重痛经,子宫不规则出血,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不合格。

第四十九条内外生殖器畸形或者缺陷,不合格。

第五十条急、慢性盆腔炎,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五十一条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不合格

第五十二条妊娠,不合格。第八章辅助检查项目

第五十三条血细胞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红蛋白,男性 130~175g/L,女性 115~

150g/L;

(二)红细胞计数,男性 4.3~5.8X1012/L,女性3.8~5.1X1012/L

(三)白细胞计数,3.5~9.5X109/L:(四)中性粒细胞百分数,40%~75%

(五)淋巴细胞百分数,20%~50%:

(六)血小板计数,125~350X109/L。血常规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作出正确结论。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数、淋巴细胞百分数、血小板计数稍高或者稍低,根据所在地区人体正常值范围,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不作单项淘汰。第五十四条血生化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一)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 9~50U/L,女性

7~40U/L;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50U/L、≤60U/L,女性>40U/L、≤50U/L,应当结合临床物理检查,在排除疾病的情况下,视为合格,但是须从严掌握

(二)血清肌酥

酶法:男性 59~104umol/L,女性 45~84umol/L;

苦味酸速率法:男性 62~115umol/L,女性 53~

97umo1/L;苦味酸去蛋白终点法:男性 44~133umol/L,女性70~106umol/L;

(三)血清尿素: 2.9~8.2mmol/L:

(四)空腹血糖:3.9~6.1mmol/L。第五十五条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艾滋病病毒(HIV1+2)抗体检测阳性,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不合格。第五十六条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一)尿蛋白: 阴性至微量(二)尿酮体:阴性;

(三)尿糖:阴性:

(四)胆红素: 阴性(五)尿胆元: 0.1~1.0E /d1(弱阳性)

第五十七条尿液离心沉淀标本镜检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一)红细胞:男性 0~偶见/高倍镜,女性0~3/高倍镜,女性不超过 6 个/高倍镜应结合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二)白细胞: 男性 0~3/高倍镜,女性 0~5/高倍镜,不超过 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生殖器或者外阴检查排除疾病。(三)管型:无或者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第五十八条尿液毒品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十九条尿液妊娠试验阴性,合格。尿液妊娠试验阳性,但是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第六十条大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外观: 黄软;

(二)镜检: 红、白细胞各 0~2/高倍镜,无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

大便常规检查,在地方性寄生虫病和血吸虫病流行地区为必检项目,其他地区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第六十一条胸部X 射线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一)胸部X 射线检查未见异常

(二)孤立散在的钙化点(直径不超过 0.5cm),双肺野不超过 3 个,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水面舰艇、潜艇专业除外)。

(三)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

状)。

第六十二条心电图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一)正常心电图

(二)大致正常心电图.1.窦性心律,心率 50~59 次/分,或者 101~110次/分,结合临床

2.窦性心律不齐,经吸屏气后改善或者消失

3.P 波电轴左偏(P 波在 I、aVL 直立且电压较高,II低平或者正负双相,III、aVF 正负双相或者浅倒,aVR负正双相或者浅倒);

4.单纯的 QRS 电轴偏移在-30 度至+120 度,或者超过上述偏移度数且心脏彩超未见异常的:

5.单纯逆钟向或者顺钟向转位:

6.左心室高电压(无高血压,心脏听诊无病理性杂音,胸片无心脏增大)

7.心律较慢时以 R 波为主导联 J点抬高,ST 段呈面向上型抬高小于 0.mV:

8.以 R 波为主导联 ST 段呈缺血型压低小于等于0.05mV(aVL、III可压低 0.1mV)或者呈近似水平型压低小于 0.08mV,或者呈上斜型压低小于 0.1mV:9.T 波在I直立,电压大于 1/10R 波,aVF 低平I倒置;

9.T 波在II直立,电压大于 1/10R 波,aVF 低平II倒置;

10.TV1、V2 大于 TV5、V6(TV5、V6 大于 1/10R 波)

11.窦房结内游走性心律:

12.V1、V2 导联出现高 R 波,但是肢体导联 QRS 波电压无变化,QRS 电轴无明显右偏,右胸导联无 ST-T改变,临床无引起右室肥大的病因

13.室上峪型 QRS 波(V1 呈 rsr’型,r>r’,I、V5导联无 s 波或者 s 波在正常范围内)

14.偶发早搏

15.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无其他可疑的阳性病史、症状和体征

16.U 波明显,但是未高于T波,无其他可疑的阳性病史、症状和体征。

出现前款第二项第 4、5、6 条目的心电图表现,应当让受检者作原地蹲起 20 次,复查心电图无明显异常病理改变的,视为大致正常心电图。

第六十三条腹部超声检查发现恶性征象、病理性脾肿大、胰腺病变、肝肾弥漫性实质损害、肾孟积水、结石、内脏反位、单肾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第四至十条,潜艇、潜水、空降专业除外):

(一)肝、胆、胰、脾、双肾未见明显异常

(二)轻、中度脂肪肝且肝功能正常

(三)胆囊息肉样病变,数量 3 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 以下

(四)肝肾囊肿和血管瘤单脏器数量 3 个以下且长径均在 1cm 以下

(五)单发肝肾囊肿和血管瘤长径 3cm 以下(六)肝、脾内钙化灶数量 3 个以下且长径均在 1cm以下,或者肝内串珠样钙化灶性质稳定、不影响肝功能的;

(七)双肾实质钙化灶,3 个以下且长径 1cm 以下

(八)双肾错构瘤数量2 个以下且长径均在 1cm 以

(九)肾孟宽不超过 1.5cm,输尿管不增宽

(-)脾脏长径 10cm 以下,厚度 4.5cm 以下;脾脏长径超过 10cm 或者厚径超过 4.5cm,但是脾面积测量(0.8X长径X厚径)38cm2 以下,排除器质性病变

第六十四条妇科超声检查发现子宫肌瘤、附件区不明性质包块、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 子宫、卵巢大小形态未见明显异常

(二)不伴其他异常的盆腔积液深度不超过 2cm;

(三)单发附件区、卵巢囊肿长径小于 3cm。第六十五条心脏超声检查发现心脏、瓣膜、血管疾病或者异常,不合格。

但是心脏瓣膜结构正常,有少量生理性反流,长度不超过 5cm,容积不超过 5ml 的,合格。第九章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项目

第六十六条采用军队院校招收学员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专用软件及结构访谈对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进行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一)军校报考动机测验计算机测验任一题做否定回答,且结构访谈三项中任一项评分为 2 分或累计大于等于 2分。

(二)健康人格计算机测验六个特质量表和效度量表中任一项大于等于 70 分,且七项健康人格结构访谈中任一项评分为 2 分或累计大于等于 2 分。

(三)职业人格计算机测验“情绪稳定性”“尽责性“自律性”三项特质量表中任何一项小于等于 25 分或“怀疑性”“忧虑性”“紧张性”三项特质量表中任何一项大于等于75 分,且六项职业人格特征结构访谈中任一项评为 2 分或累计大于等于 2 分。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七条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干部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六十八条本标准自 2017 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 4 月 4日原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布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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