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押领导干部的监狱里也不好过了,犯罪之前掂量掂量

历史有小狼 2024-10-28 01:50:49

关押领导干部的监狱里也不好过了,犯罪之前掂量掂量

落马的贪官们,除了少数无罪开释或监外执行的,多半的归宿终究还是铁窗内。

即便如此,身陷囹圄的他们,依然不安分。

一些昔日的上司与部下,如今在监狱里重聚,依旧保持“阶级”观念,“领导”还颐指气使,要求“下级”做这做那,甚至连床位都要调换。

另有一些贪官,尽管已成阶下囚,却仍旧傲气凌人,毫不掩饰对刑罚的轻蔑。

然而,今日的监狱,早已不再是他们旧日的“后花园”。

如今关押领导干部的监狱里也不好过了,犯罪之前掂量掂量

贪官入狱未脱威风

贪官坑党坑民,坑得社会千疮百孔,靠着贪腐的手段,挥霍掉了无数人的美好憧憬。

他们口蜜腹剑,暗度陈仓,在位时顶着几十年的虚名,表面光鲜,实则中饱私囊。

到了东窗事发之时,自然成为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避无可避。

历史证明,贪官的结局无非是身败名裂。

十多年前,湖南长沙麓峰监区内,一名服刑的贪官向狱警递交申请,自称曾是副厅级干部,要求享受与此级别对应的“营养餐”。

此事一出,监狱里的负责人当即冷笑,一边感叹这个“老领导”倒是没忘了官架子,一边不得不处理这种荒唐的请求。

消息传开,各大新闻网站和论坛纷纷热议,这种丑闻怎能不引人发笑?

更何况,背后折射出的,正是某些官员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意识,似乎到了牢里,依然死抱着权力不放。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一些官员明知触犯法律,却还大言不惭,自称是某某领导,甚至公然抗法。

更有甚者,工作上敷衍塞责,生活中奢靡无度,哪里还看得见公众意识?

眼里只剩了自己的私利。

入了监牢还妄想“厅级待遇”,这倒真是个活生生的反面教材。

若不反思,这类贪腐病根未必就能轻易铲除。

有些贪官哪怕被押入大牢,依旧狂妄自大,对法律与刑罚毫不放在眼里。

沈阳“10·18”大案中的两名重犯——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贾永祥和梁福全,虽已锒铛入狱,却丝毫不见悔改。

刚被判决时,二人在看守所中依然享尽奢华,十五天内与亲友大吃大喝,餐费高达一万六千余元,日均消费上千,仿佛那看守所成了他们的私人会客厅。

这般“高消费”,倒叫人瞠目结舌。

贾、梁二人虽入了监,生活却未见多大改变,依旧被“特殊照顾”。

两人同处一室,行动自由,电话随意拨打,亲朋好友想来便来,兴致一到,便可酒水满桌。

那看守所的帮教餐厅倒不似严肃之地,反而俨然成了他们的星级宾馆。

无论何种美味,只需一声吩咐,外界即可送入;本应严禁的非法书刊、香烟、打火机,甚至剃须刀,皆可轻松携带入内。

贾永祥更是闲得无聊,竟在监室内开始搜集女人的画片,将杂志上的泳装美女、裸照作品裁剪下来,夹在本子中,细细品味。

腐败的不止是他们的行动,更可怕的是某些人的思想与心态。

如今的社会,少数人对腐败不仅毫无羞耻感,反而随波逐流,视之为常。

那些贪官,如今身陷囹圄,却仍保留着昔日的特权与傲慢,令人不禁怀疑,这般腐败,究竟是如何深植于他们的骨髓?

这一切,未必只是个别现象。

官场中,那“腐败战友之谊”已成常态,互相勾连,利益纠葛,甚至到了大牢之中,也能继续维持这一张“关系网”。

大连的“黑贪官”邹显卫,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竟然在高墙之内继续享受着他那“星级生活”。

监狱给他安排了一间远离普通囚室的单间,房内摆满了现代化的生活用品——冰箱、彩电、电话,一应俱全。

他手下竟还有两名“勤杂工”,这些也是犯人,随叫随到。

至于劳动改造,邹显卫参与甚少,但不妨碍他头顶“劳改积极分子委员会主任”的光环。

他时不时地拳脚相加,打骂其他犯人,俨然一副“监狱皇帝”的派头。

这位“皇帝”心机颇深,居然还花钱打通了监狱的领导,得以两次减刑,最终竟然成功获得了“保外就医”的机会。

号称“河北第一秘”的巨贪李真,虽身陷囹圄,昔日的同僚与部下却并未忘记这位曾高高在上的“首长”。

逢年过节,总有人带着名烟名酒前来拜望,一边寒暄问候,一边讨教“执政经验”,一时间,监狱里的烟雾缭绕,酒气四溢。

这位老“首长”倒也没有辜负众人,仍旧在牢房中“执政”,日子过得舒坦惬意,一如他未入狱时般“在职”。

像这样的“精英”贪官,身处囹圄却依旧过着星级待遇的怪现象,绝非个别。

监狱成了特权阶级的乐园,普通民众还谈何正义?

落马茶未凉

关于官员的退位或落马,民间素有“人一走,茶就凉”的俗语。

可如今看来,未必如此。

某些贪官即便跌落官场,依旧门庭若市,探访者络绎不绝,反倒似是“凉茶”未冷,炭火未灭。

在过去的记忆中,监狱总是披着一层神秘的外衣。

因其鲜少曝光,世人对其有诸多猜测与想象。

监狱的本质终究是刑罚的工具。

高墙隔绝了人身自由,剥夺了罪犯的一部分公民权利,令他们经历应有的苦痛与损失,自古至今,这便是法治的意义所在。

随着“阳光狱政”的倡导,监狱的大门渐渐向世人敞开,高墙内外的互动也随之增多。

无论国内国外,对服刑人员基本人权的重视程度都有了显著提升,神秘感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公开与透明。

然而,一些贪官入狱后,生活依然奢侈如故,反倒成了监狱中的“上宾”。

贪官入狱,理应接受惩罚与改造,可他们却“如鱼得水”,悠哉自得,享受特殊待遇。

昔日的官场特权竟在高墙内延续,那些曾因贪腐落马的“权贵”,入狱后不仅没有经历应有的痛苦,反而在某些狱警的“照顾”下,继续享受着他们惯常的奢华生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之规定,凡是被羁押的人员,其通信、会见等活动必须经过办案机关同意,并报公安机关批准,违禁物品更是当即没收。

显而易见,失去自由者理应受到严格的限制,而绝非将囚房当作“自家客厅”般随意。可偏偏有些贪官,入狱后依旧能过着“幸福生活”。

这背后的问题,恐怕不止是看守所的违法违规操作那么简单。

贪官虽身陷牢狱,但他们昔日积累的威势仍在,腐败的根脉尚未彻底斩断,甚至愈发繁茂。

其人虽已成为阶下囚,其家族却依然富裕,藏匿的贪腐所得未被完全追缴,反倒让家人“趁风收割”,继续享受奢华生活。

这些贪官,有的抱着“牺牲我一个,幸福全家”的心态,将腐败所得通过各种途径悄然藏匿,而他们的家人,则有足够的财力为他们在牢中继续铺设“星级待遇”。

更有甚者,腐败在一些地方早已形成了盘根错节的网络。

某些贪官一旦落马,出于对家人安全的考虑,往往选择为腐败链条上的其他人“扛事儿”。

于是,那些尚未倒下的同党便对落马者“感恩图报”,三天两头探监,带着好酒好肉“大吃大喝”,甚至还照顾好他们的家人。

而这类“感恩”绝非口头上的客套,他们有的会利用手中残存的权力,设法将贪官从监狱里提前“捞”出来。

减刑不够?那就假释凑,反正权钱在手,谁还在乎什么法制。

于是,这类贪官经过一段时间的“充电休整”,又轻而易举地重返“江湖”,甚至继续坐上老大的位子,丝毫不见悔改之意。

不过,这类“旧景”,如今已成历史了。

如今关押领导干部的监狱,早已不复过去的“舒适”,再想享受特权,未必会那么容易。

贪官们倘若还有丝毫侥幸心理,恐怕得在犯罪之前好好掂量掂量了。

堵住了最后的退路

2019年,最高法发布的一项新规,让秦城监狱里的那些贪官们心凉到了脚底板。

此《补充规定》几乎是把他们逃避刑罚的后路堵了个严严实实,不留丝毫缝隙。

规定的适用对象明确为《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因贪污贿赂罪而落马的国家工作人员。

简而言之,对于那些拒不认罪悔罪的贪官,别再想假释;而且一般情况下,减刑也是休想。

至于被判无期徒刑的,得乖乖服刑四年以上才能申请减刑;即便是从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的,也要等上四年再说。

同时,这条新规还特别强调,贪官们想靠假释来逃避,门都没有。

说得通俗一点儿,这是为贪官量身定制的从严减刑假释规定,明摆着告诉他们:想靠“走后门”减刑、假释,甭想了,这条路几乎堵死了。

长久以来,司法界确实存在一个奇怪的现象,那些有权有势、有钱有背景的罪犯,减刑间隔时间比普通罪犯短,幅度却大得惊人。

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比例也高得离谱,减刑和假释几乎被异化为某些落马官员提前出狱、逃避法律惩罚的工具。

早些年间,落马官员获减刑的比例高达70%,简直匪夷所思。

再加上,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这些操作,常常不对公众公开,难免让人怀疑其中藏污纳垢,滋生腐败,引发了大众对司法公正的质疑与猜测。

如今,有了《补充规定》,那些被判无期徒刑的贪官,至少得在秦城监狱待上四年以上才可能减刑,即便有几次“立功表现”获得减刑,最终刑期也不会少于19年。

至于那些死刑缓期执行的贪官,减为无期徒刑后,四年之内别想减刑,且在多次减刑的情况下,实际执行的刑期最短也得23年。

当然,这种“最低年限”还得基于每隔两年就有一次重大立功表现,且每次都能获得最大幅度减刑。

而这种情况,想来也微乎其微。

如此一来,像孙政才、令计划、王珉这类因《刑法修正案九》落马的“重量级”贪官,理论上至少得在秦城监狱蹲满19年,甚至更有可能终其一生坐穿牢底,直到老死狱中。

对他们而言,过去那种“混两年就出来”的好日子,是要一去不复返了。

往昔那些贪官在监狱的日子,竟过得比寻常人还风光。

新犯们辛辛苦苦训练、劳动了一天,回到二楼三楼筋疲力尽时,贪官们却在底楼的多功能厅里,潇洒自如地看着U盘里的电影。

至于烟嘛,抽的不是普通的廉价烟草,打底必须是中华。

乒乓球桌上,甚至还有新犯专门给他们捡球,就连狱中的领导来了,也得陪着这些人一同打球。

至于脏衣服、床单、清扫卫生?自然有那些“懂规矩”的新人安排好,不劳他们动手。

然而,如今这风光的日子早已成了过眼云烟。

随着监狱管理的日益规范化,昔日对职务犯“开小灶”“住单间”的特例几乎消失殆尽。

如今,绝大多数职务犯的囚室与普通犯人并无二致,都是八人一间,连同案犯也被分开,隔离关押在不同监区,避免了“同伙相聚”的好事。

尽管那些“积极改造”的职务犯有时能多一些活动空间,但也不过是聊胜于无了。

后来这些入狱的贪官,他们的心情更是复杂得很。

进监狱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心理斗争便开始了。

有三种心态:一类是真心认罪的,这种人倒少见;

第二类则认为自己不过是权力斗争的牺牲品;

最后一种,心里暗骂自己倒霉,觉得若非运气不佳,今日也不会如此落魄。

节假日则成了贪官们最难捱的时刻。

那些无法见到的亲人成了他们内心深处挥之不去的阴影。

此时的他们,也未必没有一丝愧疚,只是这些内疚早来些就好了。

眼下,监狱已不像过去那般“好混”,有钱也无用武之地。

那些权钱交易的旧日荣光,只能在高墙内望而却步。

犯罪之前,还是好好掂量掂量。

等到了监狱,再多的钱也救不了你。

参考资料:

且看贪官落马后

舒炜

最高法减刑假释新规:围堵贪官逃刑“后门”郭芳王红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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