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奢侈品店里,我优越地看着面前的女孩。觉得凭她实在不配和我抢那件裙子。直到他匆匆赶来,将女孩拥入怀中,答应给她全世界。我才知道小丑原来是自己……我跟了宋思潮没有多久的时候,就知道他有白
在奢侈品店里,我优越地看着面前的女孩。
觉得凭她实在不配和我抢那件裙子。
直到宋思潮匆匆赶来,将女孩拥入怀中,答应给她全世界。
我才知道小丑原来是自己。
我收拾了东西,默默离开了。
却又在他最落魄的时候,到底没忍心回来伺候他的起居。
我原本想要等一个奇迹的,但奇迹一直只属于那个夺走我裙子的女孩。
于是我满心伤痕的跟他的护工回了家。
我和护工结婚,有了孩子。
才知道真正的爱情和婚姻原来是不同的样子。
那时候再次遇到了宋思潮,他似乎过得不好,但我已经不在乎了。
我给过他不止一次机会,谢谢他每次都选了别人。
我跟了宋思潮没有多久的时候,就知道他有白月光的事。
于是一遍又一遍地告诫自己不要爱上他,太多太多的故事告诉我,这样的男人,会在白月光回来的那天,丢给我房子或钱,让我滚。
可我幻想过无数次和白月光见面的样子,唯独没想到……
那天是宋思潮的生日,如果我穿上淡黄色的长裙,他一定会非常喜欢,他喜欢淡黄色。
他高兴的时候,总是不吝啬地对我笑。
那时候的他笑达眼底会让我偷偷开心许久。
我只差一步就抢到了那条中意的淡黄色长裙,却有个女子先一步拿到了它。
我露出志在必得的微笑,看着面前衣着寒酸而沉默苍白的女人道:“这条裙子我太喜欢了,你把它让给我,我可以补偿你一些钱,如何?”
看得出来她的经济很拮据,皮肤和头发许久没有做过保养,手上布满裂痕,像她这种贫穷的女孩,走进奢侈品店本就是一种错误。
彼时,我衣着精致,高高在上,自以为是地想帮她认清楚这一点。
“软软。”
我忽然听到了宋思潮的声音,有些不确定,但我还是回头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他却看也没看我一眼,径直走到那个女人面前:“软软,你回国怎么也不让我去接你?”
我愣了下,收回自己伸出去的手,后知后觉意识到他叫的是软软,不是缓缓。
我叫林缓,而宋思潮的白月光叫白阮宁,小名软软。
想到这点后,我整个大脑一片空白。
2
那端,宋思潮倾身低头拿过女孩手里的长裙,亲自去付款。
他生来矜贵,自然有一堆的助理秘书去完成这些琐碎事儿,从来不亲自做什么,万不得已还有我代劳。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宋思潮亲自拿着卡递给柜姐:“这条长裙我买了。”
女孩谨小慎微地跟过去,小声又温柔地抗议:“我有钱,可以自己买的,宋……先生。”
宋思潮垂眸看着她,难得的微微一笑:“叫我什么?”
那女孩羞红了脸,怯怯道:“阿潮。”
我恍了下神,才知道当他真正动情的时候,原来是这样,笑得那么诱惑且深情。
3
三年后,我再次回到了有宋思潮的城市。
因为我在海市跟的博士生导师调到了这市里,他要求很严格,学生必须每天在眼皮子底下做项目,我不得不重新回到这里。
自从回来后,我几乎不离开校园,每天沉迷做研究,论文洋洋洒洒写了好几版。
直到那天我一个师弟忽然提起:“你们知道这个市的首富宋思潮吗?他出车祸,腿断了。”
啪!
我手里的试管掉在地上,里面的浓硫酸泼在小腿上,一阵刺骨的疼。
三年了,没想到这个人,这个名字还是对我有这么可怕的威力。
小腿上的伤口需要留院观察,我住进了医院病房,这是一个坏消息,但也有个好消息,据说宋思潮也在这个医院复健。
忽然有一种强烈的欲望,我想去看看他。
结果我又看到了白阮宁,她在给宋思潮喂饭,其实离开宋思潮后,我还见过她两次,一次是在珠峰遇到,她给了我结婚请柬。
还有一次是在她和宋思潮的新婚仪式上,她帮我换掉了弄脏的裙子,并请我将宋思潮完全还给她。
4
我的思绪刚刚飘远,那边宋思潮却忽然暴怒,将她手里的碗挥开,饭菜一半掉在地上,一半泼在他自己身上。
我不敢再看,便匆匆地跑了。
刚回到病房就一下子摔倒在地上,好痛,伤口崩开了,血流了一地。
我有些担心,宋思潮不会看到那些血吧?
他好像挺多仇家的,所以向来敏感多疑,看到那些血他必然会让人来查。
我没有办法,让人给我找了个护工,护工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小男生,长得很可爱,看着我还叫我姐姐。
我塞给他一叠钱:“帮个忙,去把我流在地上的血都擦干净,要快。”
他莫名其妙看我一眼:“这不是护工的工作喔。”
我:“这不是给你加钱了吗?”
“可是——”
“你要多少才去擦?”
小护工看着我,嘴角抽了抽:“五百。”
我又塞给了他五百,催促道:“乖,快点去。”
“姐姐我二十五岁,不是五岁。”
“嗯,去吧,做得好姐姐以后再多给你钱。”
小护工据说叫墨染,他飞快去擦干净了那些血。
我不放心地问道:“没有人问你什么吧?”
小护工想了想道:“有啊,有个大叔问我这些血是谁掉的。”
我心里一紧:“你怎么说?”
“我说厨房大妈杀鸡弄的。”
我:“……”
所以我是鸡?
无奈挥手让墨染滚蛋。
我靠在床上琢磨,那个大叔是宋思潮吗?我不敢仔细问,仿佛不问,他就不会找来似的。
我忐忑地在病房躺了两天,宋思潮并没有派人来找我,于是便安心下来。
可他的心情好了吗?
想到这里,又忍不住让墨染推着我去复健科偷看。
墨染道:“你的伤口恶化了,这里建议你不要随便挪动呢。”
我漫不经心地拿出一张毛爷爷:“谢谢。”
墨染:“……”
我在二楼偷偷往楼下看,发现宋思潮居然在,他还是在我上次看到他的老地方,但是这次没有白阮宁给喂饭,饭盒里的饭菜没有动,他看都没看饭盒一眼,只是冷冷地看着前方。
眼睛里没有了当初看到白阮宁时的光芒,他又变成了我在外面看到的那个宋思潮,神色冰冷漠然,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不想看他这样,忍不住拨通了宋思潮秘书的电话。
听到我的声音的时候,秘书有些惊讶:“林缓小姐?”
我故作平静地道:“我在医院看到了宋先生,他腿受伤后好像很消沉?”
秘书闻言叹了口气:“是的,宋先生一直无法接受失去双腿的事实,我真担心他会做傻事。”
我心里一沉:“那宋夫人呢?我怎么没看到她过来照顾?”
秘书语气有些古怪道:“先生不让夫人来,他现在心情不好,不想伤到夫人。”
我闻言,心里一阵酸涩,原来是这样,他倒是心疼她。
6
可是。
我看着宋思潮麻木的背影,感受到了他的绝望,心也跟着紧缩起来。
于是对墨染道:“我要过去找那个人说几句话,你在旁边看着,如果他打我,你就过来救人。”
墨染看着我:“既然你知道会被打,为什么还要过去、”
我眼眶一下红了:“因为除了我,不会再有人去劝他吃饭了。”
墨染撇撇嘴道:“你知道南郭先生和蛇的故事吗?”
我笑了起来,顺便擦干净眼泪:“他对我有恩,其实是我不想当南郭先生的那条蛇。”
墨染不说什么了,目送我过去。
宋思潮看到我后,我看到他眼底忽然亮了一下,但仔细看他的眼底只有冷漠。
刚刚那下一定是幻觉。
我觉得他是在怀疑我的动机。
于是我故意掀起自己的裤脚给他看:“不小心做实验的时候打破了试管,浓硫酸泼出来了。”
宋思潮盯着我包满纱布的脚不说话,随即又扭头不再看我。
我心里一阵难过,因为他对我的冷漠,但是又有些高兴,因为他没有发怒,我觉得自己有办法让他振作起来。
“宋思潮,你能自己照顾自己吗?比如给自己洗澡,或者自己完成上厕所,我可以喔,不如我们比试一下,谁能更快适应坐轮椅的生活。”
宋思潮冷笑,终于忍不住道:“你只是暂时不能走,我却只能永远待在轮椅上,你这是何不食肉糜。”
我愣了下道:“那怎么办呢?总要活下去,你失去双腿是不幸,但总有一些人需要你坚强起来,需要你去守护吧?”
我提醒他还有白阮宁,他千辛万苦才能和她在一起,舍得一直消沉下去,让她难过?
我故意开玩笑道:“你要是再不振作起来,那些对你来说很重要的人可就跟别人跑了。”
宋思潮没有吭声,我却知道他听进去了,于是从怀里掏出自己的饭盒道:“那我喂你吃饭了哈,我以前就很想喂你吃饭来着,但是你总不愿意。”
宋思潮忽然抬头看着我,眼底的神色明明灭灭,让我心跳乱了半拍。
7
但他应该只是纯粹在回忆吧?
因为他接着就说道:“是我生病起不来的那次?”
我噘嘴道:“对啊,你让人照顾一下会死啊、”
宋思潮忽然很浅地笑了一声道:“我只是不想在你面前示弱,因为我在你面前一直是很高大的形象。”
我愣了下,心里莫名发颤,但马上告诫自己不该胡思乱想,这只是男人对女人的荷尔蒙作祟,并不表示他爱我。
强压下心里的波澜,我笑着道:“不会啊,其实有时候适当从云端走下来,会让人更爱你,会觉得你可爱想要照顾,这样才更像正常的夫妻吧?”
说完这句话,我们都沉默下来。
我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什么夫妻,我配吗?宋思潮不会发现我还喜欢着他吧?
他知道了肯定会赶我走,我还怎么帮他振作?
我心里一阵恐惧。
仿佛又回到了很多年前:
彼时,我父亲不会做生意,却硬要扛起一整个玩具厂,家里债台高筑。
我整夜整夜睡不着觉,一闭上眼睛满眼血色,那是高利贷在我家门上泼红油漆。各种恐怖东西的阴影。
我铤而走险,去勾引了我的老板,千年冰山宋思潮。
那个夜晚,我面红耳赤地站在他的面前,不敢看他的眼睛,结结巴巴地道:“宋总,我能请你跳支舞吗?”
他不明意味地笑了声,将手里的烟丢进垃圾桶,隔着层烟雾伸手捏住了我的下巴。
宋思潮微微粗粝的指尖抚过我的脸颊,沉声问道:“只跳舞?”
后来,我迷迷糊糊跟着他回了别墅。
他又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热情似火地吻我,呢喃着什么,我听不太清楚,事后想起来,他叫的是软软。
8
这么多年了,他再也没有叫过那个名字,但我却一直记得。
我知道,自己并没有被爱,只是被当成某个人的替身而已。
开始我还是有点控制不住想爱他。
在我们彼此指尖纠缠,亲密到负距离时,宋思潮的技巧和体能令人折服,又有哪个女人会不沉沦,动心呢?
后来的后来,我每天都在学习如何不对他动心。
我发现最好的办法,就是经常设想宋思潮的白月光回来。
我现在的一切都将是她的,我没有的也是她的。
这办法也不是总有用的,有一段时间,我生病了,人生病的时候总是很脆弱和矫情。
我想着自己不过是一个替身,还是他的下属,宋思潮肯定不会在意我是不是生病,最多遗憾这几天没人暖床。
然,他却亲自来看我,还给我做了一顿美味佳肴。
“以前在美国读书,想证明自己不花家里的钱,也能活得很好,我经常自己做饭……”说着这些,宋思潮有些恍惚。
我却觉得他能跟我说这种家长里短,特别幸福。
后来,我从他朋友那里才知道,他就是那个时候遇见了也是勤工俭学的白阮宁。
还有一次,不小心听到他朋友调侃他,怎么永远只带着我,不腻吗?
宋思潮肆意笑道:“林缓听话,我本来对那种事也没有太大兴趣。”
我忍不住将他的话,一个字、一个字地掰开来分析。
他有点喜欢我?
他说他不热衷?
可他在我这儿并不是这样,反而精力旺盛到让我有些吃不消。
有一种甜丝丝的东西从骨头里分泌出来,那是爱吧,我奢望珍视但不敢承认。
我忍不住的,于是那段时间满眼都是他,想对他好,想时不时地触碰他一下,以至于他也觉察到了,将我单独叫到办公室。
“林缓,你不会是爱上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