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中安置补偿过低是哪一步出了问题?

普法小哥哥 2024-09-25 06:01:00

近年来,由于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飞机场和各种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成为许多人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出现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主要问题是,土地征收安置补偿费用太低,有的地方,给的土地征收安置补偿费甚至都不够在当地购买一个厕所,如果大家得到的安置补偿不够自己的生活那么土地征收的众多原则也是名存实亡了,那么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导致安置补偿这么低呢,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想跟大家细致地聊一聊到底是哪里有问题,我们到底能不能避免这类情况的发生。

律师解读

很多被拆迁人朋友觉得自己的拆迁补偿明显过低,甚至比同一个村或一栋楼的邻居补偿都要低,但并不知道问题到底出在哪,也不知道该如何提高自己的补偿。其实补偿过低的具体原因很多时候是有迹可循的,如果被拆迁人能够找到症结所在,提高拆迁补偿就可以事半功倍了。

一、评估公司用评估报告压低价格

有很多地方,地方政府和征收部门委托评估公司,这些评估公司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打着公平公正的幌子,实质上,接受评估的公司,往往把地上附着物的价格评得很低,有的甚至达到令人无法接受的地步。相反,他们却经常把开发的楼房评估得很高。这样的问题我们时常能够看到,我们可以通过对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提出异议,并且要求当地政府召开听证会的情况下,表达自己对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不满意,同时也不要在评估公司给的评估报告上签字,这样就代表我们同意了这份评估报告,会对后期维权产生影响。

二、 使用多年前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这一综合地价的制定应综合考虑土地的原用途、‌资源条件、‌产值、‌区位、‌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为了确保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征地补偿标准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土地价值的变动。

所以,有一些地方最近几年开始的征收项目,但是却一直用多年前的标准来制定征收安置补偿协议,这个时代经济发展迅速,土地和房屋的价格也跟着水涨船高,这种用以前的标准来制定现在的补偿协议当然满足不了老百姓的需求。

三、谈判没谈拢

谈判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其实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谈判也是我们能和征收单位进行面对面交流、协商的机会。当被拆迁人心中有一个合理且比较具体的拆迁补偿价格时,就能在谈判过程中清楚地感受到征收单位给出的补偿条件到底离自己的预期的合理标准有多少差距,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作为被拆迁人应当讲事实摆道理,尽可能与征收单位多多沟通,最好能在谈判中以和平的形式达成安置补偿协议,但是在实践中确实有很多朋友发现谈判协商难以顺利进行,但我们也不能放弃与征收单位进行协商的机会。

综上,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是最能够影响我们老百姓以后生活的一步,如果我们在这安置补偿协议签订的过程中不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么征收单位就会变本加厉地压榨咱们的安置补偿费,所以我们在整个的土地征收过程中,任何事情我们都要三思而后行,切勿急躁行动,如果您不知道该怎么做,可以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帮助您把安置补偿的价格谈到您满意。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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