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乡团是指在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由中国国民党组织的地主武装,也称为还乡队。
在解放战争爆发后,国民党扶持逃亡地主、乡绅组织还乡团在农村进行 “反攻倒算”。其出现与中共土地政策调整相关,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转而实行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受此影响,部分地主豪绅害怕在 “敌我” 斗争中受到压制,产生 “变天” 思想。一部分汉奸、豪绅、恶霸、地主逃跑到城市中,大骂解放区的群众运动。这些逃跑到城市的地主豪绅携带大量钱财,在经济上占据优势,成为还乡团的主导力量。与地主交好的地痞、流氓则成为还乡团的骨干力量。
此外,因战争外出逃难的平民也是还乡团吸纳的重点。全面抗战期间,为躲避日伪势力的侵害,全国范围内都有 “跑反” 运动发生。经济实力不同导致 “跑反” 方向不同,生活相对优渥的地主和地痞恶霸逃往南京、上海等大城市。山东成为国民党重点进攻地区后,部分平民产生 “地主回来不仅要夺回已分的土地,还要施加报复” 的思想,一些贫苦农民因害怕报复加入难民队伍。同时,恶劣的自然灾害也是农民外出逃难的重要原因,如194 年到1974年之间,鲁南、苏北、皖北、豫东等地区出现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致使农民丧失生计,只能外出谋生。
随着解放战争的形势发展,国民党转为重点进攻后兵力不足,在攻防两端捉襟见肘。在此情况下,国民党将目光瞄准了逃亡地主和贫苦难民,以往从解放区和根据地逃跑的地主、乡绅、恶霸分子在国民党组织下返回家乡,这就是还乡团。
1946年8月,《申报》记述了还乡团的筹建情况:苏北、鲁南、皖北、豫东等地,难民奋起,组织还乡团,自动筹募武器粮秣,准备驱除暴力,迅速达到还乡愿望。兹已组成者,计有苏北之睢密、宿迁、杨山、邳县、东海、赣榆、沐阳等 24 县,鲁南之济宁、东平、郯城等1 县,共计49县,人数达20余万,正展开还乡工作。受国民党公开组建还乡团的鼓舞,逃亡地主迅速将斗争矛头对准中国共产党。8月14日,《申报》刊登一则外出逃亡地主致周恩来的联名函指出:“目前流亡在外之百万人,一旦愤起组织还乡队伍,抱必死求生之也,师行所至,宁不可扫荡其仇”。1946年11月,国民政府正式提出了还乡团的组织和联络办法,对其进行军事编组,发放武器弹药,使其成为具备一定战斗力的武装力量。
还乡团的由来及发展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实行没收地主土地政策,部分地主豪绅产生 “变天” 思想,逃亡城市后成为还乡团的主导力量。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实行没收地主土地政策。这一政策使得部分地主豪绅害怕在斗争中被压制,从而产生 “变天” 思想。这些地主豪绅中,一部分汉奸、豪绅、恶霸、地主逃跑到城市中,对解放区的群众运动大肆咒骂。由于他们携带大量钱财,在经济上占据优势,所以在还乡团组建过程中成为主导力量。
农民、地主等人因躲避战乱和自然灾害外出逃难,其中部分贫苦农民因害怕报复加入难民队伍。
全面抗战期间,为躲避日伪势力的侵害,全国范围内都有 “跑反” 运动发生。经济实力不同导致 “跑反” 方向不同,地主和地痞恶霸逃往南京、上海等大城市,而缺少金钱盘缠的农民就在家乡周边来回躲藏。山东成为国民党重点进攻地区后,部分平民产生 “地主回来不仅要夺回已分的土地,还要施加报复” 的思想,一些贫苦农民因害怕报复加入难民队伍。此外,1945 年到 1974 年之间,鲁南、苏北、皖北、豫东等地区出现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致使农民丧失生计,只能外出谋生。部分农民逃到城市后靠乞讨为生,为城市管理带来挑战。
国民党利用逃亡地主急于回乡夺回土地的心理,组建还乡团,人数众多且按照军事整编规格筹建。
随着解放战争形势的发展,国民党转为重点进攻后兵力不足,在攻防两端捉襟见肘。在此情况下,国民党将目光瞄准了逃亡地主和贫苦难民,组织他们返回家乡,成立还乡团。1946年8月,《申报》记述了还乡团的筹建情况,苏北、鲁南、皖北、豫东等地难民奋起组织还乡团,自动筹募武器粮秣,准备还乡。已组成的有49县,人数达20余万,未组织各县难民也在继续筹组中。受国民党公开组建还乡团的鼓舞,逃亡地主将斗争矛头对准中国共产党。1946年11月,国民政府正式提出了还乡团的组织和联络办法,对其进行军事编组,发放武器弹药,使其成为具备一定战斗力的武装力量,显然是按照军事整编的规格筹建还乡团。
还乡团的表现形式由地主、恶霸、流氓和兵痞组成,武器杂乱,与土匪类似。
还乡团是由地主、恶霸、流氓和兵痞组成的一伙亡命之徒。从资金的来源到武器的配置,还乡团其实和土匪差不多,武器都是乱七八糟的。他们在解放战争时期,随着国民党军队对解放区的进攻,在农村进行 “反攻倒算”。这些人有的是某个土豪劣绅的私人武装,有的则挂着某某保安团保安大队的牌子。由于他们是本地人,对于地形和人都熟,革命干部躲在什么地方,谁是革命积极分子等等,都一清二楚。国民党的正规部队,也需要这样的还乡团配合,扑灭革命的种子。
对革命干部和群众进行血腥屠杀,杀人方式多样,如砍头、活埋、枪毙等,对女性进行侮辱性残杀。
还乡团凶恶残暴,对我党党员进行残酷屠戮。如刘胡兰,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子,就是死在还乡团的铡刀之下。还乡团的杀人方式多种多样,吊死、砍头、活埋等等。更有甚者,当众对于女性进行侮辱性的残杀。1947年5月27日,在山东省临沂县的一处刑场,国民党还乡团当众处决女共产党员吕宝兰。在监狱里的时候,她遭到侮辱,还在押赴刑场的过程中被扒光衣服,敌人在她的下身插上树枝,一丝不挂地游街示众,最后被残忍杀害。在1947年秋,各地还乡团的暴行令人发指。如莱西市河头店镇王家泊子村的还乡团分子带领驻莱阳城国民党军,捉住共产党员王守一、妇救会积极分子王守志妻等,将王守一和王守志妻活埋,将王世俭、王世杰枪杀;店埠乡还乡团尾随国民党连队窜回,在各村建立自卫队,屠杀革命干群,解放军6名战士因失掉联系宿在葛家疃村后一小屋里,被还乡团包围,3 人被捉,其中一人绑在杨树上扒心 “祭灵”,另2名一名被用骡子拖死,一名在就义时被路过的国民党警备旅长要去,死活不明;莱西南县武装部长孙乐先被还乡团捉住后受尽火烧、垫砖等残酷折磨,最终被大砍刀杀害;东张格庄还乡团在村西土井活埋15人,土改积极分子于克喜全家8口,被害5口,于永同全家4口被杀绝,他的小儿子刚6岁,被还乡团扯腿劈死,全乡被还乡团杀害181人;孙受乡被还乡团杀害735人,其中,藕湾头村被杀72人,朱家庄一口井里活埋49人,东赵格庄李广谦一家被杀害25口;牛溪埠乡大高岚村,有52名干部群众被还乡团杀害,年龄最大的 74 岁,最小的仅是几个月的婴儿,28岁的妇救会长邢淑花,被捉住受尽折磨,刽子手将她的衣服剥光,全身浇上开水,烫起燎泡,再用扫帚扫,青妇队员邢桂娥、邢桂珍等6人,被挖支眼睛,有的被 “剪刺猬”、“照天灯”;院上镇被还乡团杀害442人,其中西朱东村被杀72人,该村还乡团多次活埋干部群众;姜山村还乡团捉住了本村和过路干部、群众141人,酷刑折磨后,全部活埋;李权庄乡被还乡团杀害426人,西三都有河村的还乡团回村后屠杀干部群众,村指导员邵恩贤被还乡团把割开口,将铁条捅进支在皮肉间乱搅,然后吹上气剥皮,进行非人的折磨。
为震慑革命群众,采取极其残忍的处决方式,如刘胡兰、吕宝兰等革命英烈就死于还乡团之手。
还乡团为了震慑革命群众,对于抓到的人采取极其残忍的处决方式。刘胡兰就是被阎锡山军队和云周西村还乡团用铡刀杀害。吕宝兰被还乡团抓住后,先被关押在缸窑厂,惨遭毒打和审讯,随后被押送到国民党鲁南绥靖公署专员兼保安司令王洪九那里,王洪九对她严刑拷打,逼问党组织的情况。吕宝兰咬紧牙关一言不发,王洪九便当着她的面对她的父亲、妹妹用刑。1947年5月27日,王洪九为了震慑群众,把周围乡村的百姓全都押来,让大家观看行刑。吕宝兰在遭受了惨无人道的折磨后英勇就义。王洪九杀人成性,发明了很多残忍的酷刑折磨人,尤其是女性。他让人在枪毙前对受害者游街,如将吕宝兰的衣服扒光,泼凉水后割掉乳房,下体捅入高粱秸,游街示众。他还会把女性受害者倒着吊起来 “点天灯”,用铁棍从下体捅入受害者像烤羊一样烤人。吕宝兰被枪杀后,赤裸的尸体暴晒在街头,一位年轻的国民党营长骑马路过刑场,对这位惨烈就义的共产党员心生敬意,脱下自己的军大衣,盖在了吕宝兰的尸体上,然后行了一个庄严的军礼,骑马而去。
这些混账的做法,两边正规军都看不下去
因果轮回,一帮人莫名其妙的瓜分了你辛苦挣来的房产和家产,诸位也是会杀人的。
可惜那时候没有凌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