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西安小区惊险一幕:幼童被三只狗围住,父亲冲动之下动手,结果如何?
哎,说起这事儿,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在陕西西安的一个小区里,一个四岁的小女孩竟然被三只没拴绳的狗给围住了,吓得大哭。狗主人呢,就站在旁边看着,也不制止。小女孩的父母当然不干了,找狗主人理论,结果狗主人还振振有词地说:“狗又没咬到你,咬到了再说嘛!”
这个小女孩啊,平时特别活泼可爱,那天她爸爸张先生刚把她从幼儿园接回来,准备带她去玩一会。结果刚把她放下,张先生就听到女儿撕心裂肺的哭声。他赶紧往楼下跑,一看,哎呀,女儿被三只狗围在中间,吓得脸色发白,满头大汗。
张先生心疼得不得了,赶紧上去把狗赶走,把女儿抱了起来。女儿哭得可厉害了,上气不接下气的,还吐了。张先生和妻子看着女儿这样,心里别提多难受了。
张先生一问妻子,才知道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之前有一次,妻子带女儿在楼下玩,也是这三只狗没栓绳对着女儿大叫,把女儿吓哭了。妻子抱起女儿呵斥狗走开,结果狗主人还不乐意了,说:“狗又听不懂人话,我的狗也没咬到你,真咬到你了再说。”
张先生听完这话,气不打一处来。他想起女儿哭泣的模样,再听到狗主人的狡辩,一下没忍住,就动手了。他找到狗主人,双方发生了争执,结果张先生一拳挥了上去,正好打在了狗主人的眼睛上。
事后啊,狗主人眼睛和脖子都不同程度受了伤,他就找到调解人,说张先生打人,要求赔偿。但是啊,这事儿可不是狗主人说的那样。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狗主人在这件事里,有两处违法行为。第一,遛狗不栓绳,就是未对动物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只要有人被吓到或者因为避让摔倒造成损伤的,狗主人都应该承担责任。第二,狗主人未尽到监管责任。在狗狗对着小女孩狂吠的时候,他应该及时制止,但是他并没有这么做。
所以啊,张先生完全可以要求狗主人赔偿。但是呢,张先生动手打人也是不对的。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要负刑事责任。不过好在张先生并没有失去理智,动手时也掌握着分寸,狗主人只有脖子和眼睛有轻微伤。所以张先生并不会因为打了狗主人这件事受到刑事处罚,但是他要为自己冲动下打人造成的后果承担民事赔偿。
调解员在了解这件事的时候啊,又发现了新情况。原来这对姐弟养的三只狗都没有办狗证。在城市里养狗啊,必须在三个月内去办养犬登记,缴纳办证的费用,还要及时给狗打疫苗。没有办证的狗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而且啊,他们养三只狗还违反了《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的规定。重点限养区内每户限养一只狗,一般限养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他们养三只狗啊,已经超出了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所以啊,民警了解情况后啊,就把这三只狗全部带走了。姐弟俩呢,不仅没有得到赔偿,还因为违法养狗被处罚。
这事儿啊,真是让人感慨万千。养狗本身是件好事儿,能给生活带来很多乐趣。但是啊但是,养狗也得守规矩啊。得看好自己的宠物,别让它们吓到别人或者伤到别人。这样才能共建一个和谐的社区啊。
对于张先生来说呢,他虽然冲动之下打了人,但是也是因为狗主人太不像话了。所以啊,咱们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啊,还是得保持冷静啊,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啊。别让自己的一时冲动啊,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