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出自鸠摩罗什编译的佛教经典《金刚经》。在《金刚经》中,这句话强调了空之本旨。佛法的本身意义是远离事项的,真正的法根本不是语言文字所能表达,此法是万物的真实本体,空无实相。
“说法者” 指的是讲法的人,通常认为是佛陀。佛法分为 “无为法” 和 “有为法”。
“无为法”无形无相,无法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也不能用思想来分别辨识,因为一旦用语言去描述,就会陷入执着和片面,正所谓 “开口便错,动念即乖”。
“有为法” 有形相,但由于是由缘聚而生,缘一变化,它们也随之变化,万形万相,永远说之不尽。所以说 “说法者,无法可说”。
佛法所指向的是一种超越言语和概念的终极真理或实相。这种实相是无法用有限的语言和固定的概念去完整、准确地表述的。就像我们难以用语言完全描述出一个人在某一时刻内心深处的所有感受和体验一样,对于佛法所蕴含的深奥智慧和宇宙人生的真谛,语言往往显得苍白无力。
如《老子》中所说 “道可道,非常道”,真正的 “道” 是难以言说的,一旦用语言去表述,就已经偏离了其本真,佛法亦是如此。
佛已经证悟到了诸法实相,其内心是如如不动、无念无执的。虽然佛会随缘应机地向人们说法,但在佛的境界中,并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 “法” 存在于心念中等待着去说。
佛说法只是顺应人们的根机和因缘,以方便善巧的方式引导人们去体悟那无法言说的真理,而并非是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法可以传授。
人们往往会执着于语言文字所表达的法,认为通过听闻和理解这些语言就能获得佛法的真谛。然而,这种执着于文字相的认知方式,反而会阻碍人们对佛法真正内涵的领悟。
“无法可说” 就是要打破人们对法的这种执着,让人们明白,不能仅仅依靠语言文字去寻求佛法的解脱,而要通过内心的体悟和修行去证悟那不可言说的实相。
语言是人类交流的工具,但它有很大的局限性。它只能表达相对具体、有限的事物和概念,而对于那些抽象的、超越性的真理,语言很难准确地传达其完整的意义。
比如我们可以用语言描述一个苹果的颜色、形状、口感等,但对于 “爱”“道”“涅槃” 等这类抽象的、精神层面的概念,语言的描述总是显得不够充分和准确。
佛法强调不要执着于任何法,包括佛所说的法。因为一旦执着于法,就会产生我执和法执,从而陷入烦恼和束缚之中。“无法可说” 正是为了提醒人们不要把佛所说的法当作一种固定不变的教条去执着,而是要以一种灵活的、开放的心态去领悟佛法的精神实质,进而在生活中去实践和体证。
佛法的真正领悟和证悟需要人们通过自身的修行去亲身体验和证得,而不是仅仅依靠听闻和学习语言文字上的佛法。就像一个人学游泳,无论他听了多少关于游泳的理论知识,只有当他亲自下到水里去实践,才能真正掌握游泳的技巧。同样,人们只有通过如法的修行,才能超越语言的障碍,证悟到那无法言说的佛法真谛。
“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这句话深刻地揭示了佛法的深奥和超越言语表达的特性。它提醒人们不要执着于语言文字和表面的相,要通过修行和实践,去领悟佛法的真正含义,追求内心的宁静和平和。
本来就没什么,生活的意义就在于其本身,这就是道,人保持平常心就是契合道,哪有那么多胡里花哨,也就是是一种说法罢了,是为 名 为说法,实则都是些片面之词,无有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