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开票的时候,需要注意发票的内容是否规范,符合要求,并且是否是真实、实际的开票,而并没有存在虚开的风险。以下就是例子,因为开票地址的错误而导致。
发票地址填错被税局认定偷税!
一张普通的物业费发票,却因地址错误,收到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被有关部门处罚!
该公司在2016年用物业费凭证抵扣进项税1104.11元,却由于财务工作人员的疏忽,把公司地址写错,并已经由财务负责人核实并确认,因此被税局认定为偷税,最终被罚6000多元。
从该案例可以看得出,发票的信息必须要核查清楚,确定无误后再进行抵扣,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引起涉税风险。
收到以下发票不要报销!
1、发票信息不全或错误的发票,不能报销
1)针对增值税普通发票,若缺失了关键的纳税人识别号信息,不能报销。
2)若发票上所列明的业务适用税率与实际情况不符,不能报销。
3)编码简称的缺失或错误也是导致发票无效的原因之一,必须确保发票上的编码简称准确无误,如果缺失不能报销
4)发票备注栏任何未填写、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的情况都将影响发票的有效性,不能报销。
2、与实际业务不吻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相关规定,发票的开具必须严格遵循实际销售情况,任何形式的虚假或不符均不被允许。
1)禁止开具过于笼统的商品统称,如“办公用品”、“礼品”、“食品”等,必须提供详细的购买清单或明细,否则不予报销!
2)若发票内容与实际购买的商品或服务严重不符,如购买香烟却开具办公用品发票,此类行为涉嫌虚开发票,将直接拒绝报销!
3)未发生实际交易而直接虚开发票的行为,不能报销!还可能涉及违法风险。
3、发票章不规范的发票,不能报销
1)盖章错误(盖财务章或者是公章)、模糊、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应清晰加盖发票专用章,但提请注意的是,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新版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没有发票专用章,纳税人使用OFD阅读器打开发票,右键点击电子发票上的税务监制章,可进行查验。
2)印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第41号公告)规定,2018年12月31日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