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男方不甘被判三年,起诉女方要求结婚或退彩礼

娱评小全 2024-01-29 17:46:38

近日,一起发生在山西大同的“订婚强奸案”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愤慨。一名男子在订婚后,不顾女方的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然而,男方不服判决,竟然还起诉女方,要求其结婚登记,或者退还彩礼和戒指,金额高达11.8万元。这样的行为,简直是无耻至极,严重侵犯了女方的人身权利和尊严,也是对法律和道德的公然挑衅。

监控画面,来源:凤凰网

据了解,男方席某某和女方是通过婚介所介绍认识的,两人于2023年1月30日开始谈恋爱。交往期间,双方口头约定订婚彩礼18.8万元。2023年5月1日,男方家为二人举办订婚仪式,当日交付彩礼10万元和7.2克戒指,并签订《订婚收彩礼协议》。2023年5月2日,女方家按照当地习俗宴请男方。饭后,两人回到男方的婚房内休息。

订婚收彩礼协议,来源:凤凰网

本来,这是一对幸福的准新人,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人震惊和愤怒。男方席某某向女方提出发生性关系,遭到女方拒绝,女方表示要等到结婚后再说。但是,男方不听女方的意见,不顾女方的反抗,强行与女方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女方情绪激动,实施了点火烧卧室柜子和客厅窗帘等行为,还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至13层呼喊“救命”,后被男方强行拖拽回房内。期间,男方还拿走了女方的手机,直到回家途中,女方母亲打来电话,男方才将手机归还女方。当晚,女方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女方身上有多处淤青,房间内有被烧过的痕迹,小区监控录像也显示了女方逃跑和男方拖拽的画面。女方的身体检查和DNA鉴定虽然未有残留物,但多方人证和监控画面也证实了她被强奸的事实。女方称,她在与男方谈恋爱期间,曾明确向男方表示过自己反对婚前性行为。女方的母亲也证实,事后女方哭诉自己被男方强暴了。

根据这些确凿的证据,阳高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5日一审公开宣判,认定男方席某某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法院认为,虽然双方系恋爱关系,虽已按民间习俗订婚,但并未登记结婚,男方违背女方的意志,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法院还查明,事发后双方亲属曾协商结婚事宜,但未达成一致,这不影响认定男方的犯罪事实。

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男方席某某不服判决,当庭就提出上诉。不仅如此,他还在1月25日,作为原告,向阳高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女方按照《订婚收彩礼协议》办理结婚登记,如被告不予办理,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立即返还所收彩礼及相关财物,合计118694.02元。男方的母亲甄女士还在网络上发表了一篇长文,声称自己的儿子和女方感情深厚、甜蜜,彼此认可对方就是自己要找的理想伴侣,女方还经常与儿子到婚房内休息,并频繁发生极为亲呢的举动及行为。她还说,她和儿子均幻想能与女方喜结连理、永结同心、白头到老、共度余生,由于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并证实我家有结婚的意愿、儿子没有实施强奸的意图,我们决定有必要启动民事诉讼。

起诉书  来源:微博山西订婚父亲

这样的言论和行为,简直是荒唐可笑,无耻至极。男方不仅对女方实施了强奸,还要求女方结婚或退彩礼,这是对女方的二次伤害,也是对法律和道德的公然挑衅。男方的母亲也不顾事实和证据,为儿子辩护,企图把强奸说成是爱情,把订婚说成是结婚,把彩礼说成是赔偿,简直无耻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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