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农村土地征收有这八项原则!谁也不能违反!

住在民资 2024-11-01 04:12:15

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征收的八大禁令,任何侵犯农民权益的行为都必须得到严惩。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整理了八条原则,如果有人违反了,我们有权利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征地补偿款发放:补偿款必须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任何人都不得截留、挪用或贪污。

2.保障生活水平:征收土地不能让农民生活水平降低,必须确保有长远的生活和生计保障。

3.合理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得低于官方网站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

4.先补偿后搬迁:必须先进行足额补偿,然后才能进行搬迁,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在没有完成补偿的情况下拆除农民的房屋。

5.社保保障:失地农民应当得到社会保障,必须为农民缴纳社保。

6.禁止暴力逼迫:绝不能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强迫农民签署安置补偿协议。

7.尊重农民意愿:在农民不同意征收的情况下,不能威胁收回他们的承包地和宅基地。

8.合法认定房屋:不能为了降低拆迁成本而随意将农民的无证房屋认定为违建。

以上八条,任何人都不能违反。如果有人胆敢侵犯农民的权益,我们就要依法维权,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我们携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任何违法行为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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