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各院校202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考艺考课程 2024-06-27 17:10:43

此前,艺考界曾发过北京、山东、河南、浙江、上海、四川、河北、广东、辽宁、吉林、黑龙江、天津、重庆、湖北、陕西、江苏等16省份352所院校2024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今天,我们再次更新了福建省各所院校2024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注:该规则源自学校招生章程)。详情如下:

一、厦门大学

绘画专业(含中国画、油画、漆画、雕塑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含管弦乐、民乐、声乐和键盘方向)、音乐学专业、舞蹈表演

在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进行录取。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我校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50%+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50%。

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者,当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均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只招收有填报志愿的考生。

注:以上“出档考生”指各省本年度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基于各省投档出来的考生,按以上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对于有统一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二、华侨大学

艺术类专业选定“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方式安排专业。学校艺术类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规则及投档办法。

投档成绩相同时,从高到低依次比较考生高考文化原始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其他科之和,择高分录取。

其中:音乐学(海外教育)专业在部分省份招生有小项要求,考生的省级音乐类统考专业测试科目主项必须与学校招收小项要求一致,主项不符合的考生谨慎填报。

三、福州大学

美术学类(含绘画、雕塑两个专业)、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五个专业)、音乐学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投档方式和比例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原则为准,其他要求详见我校当年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

我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

四、福建理工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1.艺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的文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投档方式和比例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原则为准。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3.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文科艺术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顺序,理科艺术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综合成绩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规则。

4.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五、福建农林大学

产品设计、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范围内,凡投档我校的非美术类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调配,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若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调剂规定,由学校择优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专业调剂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内蒙古文理科考生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学校依据各省2024年公布的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涵盖专业范围,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凡投档我校的美术类专业考生,专业统考(联考)和文化考试成绩应符合所在省份美术类本科专业有关招生录取规定,我校按照“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相关省份相应批次的投档规则所规定的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六、集美大学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音乐学、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规则和投档原则。

同分排序规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七、福建师范大学

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美术学(师范)、舞蹈学(师范)、音乐学(师范)、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类专业采用“专业清”调配原则。学校根据各省2024年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涵盖专业范围,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志愿填报专业所属艺术类别省级统考,在考生文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省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控制线(合格线)的基础上,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执行各省(区、市)艺术类投档规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规定成绩排序规则的省(区、市)参照福建省艺术类成绩排序规则录取。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八、闽江学院

设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绘画、工艺美术、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类专业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相应艺术类别省级专业统考(联考),考生文考成绩(含固定照顾加分)、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省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控制线(合格线)。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有设置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或没有设置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按考生的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当省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出现同分时,按考生文考成绩排序,文考成绩在前者优先录取。当省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和文考成绩都出现同分时,按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

九、宁德师范学院

音乐学(师范)

1.福建省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参照福建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2.其他省份录取时,只录取参加各省音乐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且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按生源省投档排序成绩计算的统一规定进行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

十、泉州师范学院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舞蹈学、书法学

(1)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均必须达到生源省(区、市)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2)艺术类和体育类按院校投档的省份,专业分配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3)艺术类和体育类以综合分投档的,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各省(区、市)文考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4)艺术类和体育类以专业成绩或文考成绩投档的,学校将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文考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5)未规定投档规则的省(区、市),统一按专业成绩投档。

十一、闽南师范大学

美术学(师范)、公共艺术、公共艺术(闽台合作)、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闽台合作)

1.学校面向各省(区、市)招生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为该省(区、市)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要求不低于生源省(区、市)艺术类本科控制线。

2.艺术类专业采用“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执行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及综合分折算规则,录取时根据考生艺术类专业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执行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

十二、厦门理工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一)艺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的省级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为各省高考文化课成绩(加分政策以各省招生部门规定为准),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

(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有设置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新高考改革省份采用“投档成绩+同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

(三)非平行志愿投档或未设置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总分100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四)以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美术类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参考考生综合评价进行专业调剂录取,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考生;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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