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考泄题案,判了!

软考江山课程 2024-06-19 14:02:57

为什么软考进行改革,采取机考(机考后保密工作做的非常好,保证了考试的公平、公正),就是因为之前作弊现象屡禁不止,2023年上半年甚至发生了严重作弊行为,犯罪团伙目前被判刑了!

使用口罩、水杯等工具作弊?这个团伙组织考试作弊案开庭审理:

4月15日,西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叶某、王某某、李某等13人组织考试作弊、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一案。西陵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1年5月至2023年6月,被告人叶某、王某某、李某等13人分别相互伙同,在国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法律规定的考试中采取考前非法获取考试试题及答案、考中偷拍试题并通过作弊设备传输答案等方式组织考试作弊。经审查,该团伙在湖北、云南等地考点共作案13起,组织考试作弊超400人,提供“口罩”“水杯”“中性笔”“橡皮擦”“计算器”等各类作弊器材超1000件,违法所得400余万元。被告人叶某、王某某、李某等13人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另2023年5月,被告人叶某在2023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广东考点组织招揽考生实施作弊。叶某将非法获取的相关试题答案(经鉴定为“机密级国家秘密”)在考前发送给李某,李某将该答案转售给孙某某(另案处理),至少148名考生利用上述试题及答案在本次考试中作弊。被告人叶某、李某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13人因组织考试作弊被判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5月至2023年6月,被告人王某某、叶某、李某等13名被告人分别相互伙同,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一级建造师考试等法律规定的考试中采取考前非法获取考试试题及答案、考中偷拍试题并通过作弊器材传输答案等方式组织考试作弊,上述人员非法获利总计300余万元。2023年5月底,孙某以5万元的价格向被告人李某预订2023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络工程师答案。后被告人叶某在2023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广东汕头考点获取了该场考试的答案,并在考前发送给李某,李某转发给孙某后,孙某将获取的答案通过QQ群发送给作弊考生,用于广东云浮和湖北武汉两个考点的考生进行作弊。李某分给叶某1.5万元报酬。经统计,至少有148名考生利用上述答案在本次考试中作弊。西陵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叶某、李某等13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告人叶某、李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告人叶某等11人或多次组织作弊或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或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或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其行为均属情节严重。法院结合各被告人相关量刑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等13人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0万元至1万元不等,对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并禁止王某某、叶某等9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从事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招生、培训、组织考试等相关工作,禁止张某某等4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从事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招生、培训、组织考试等相关工作。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为了确保相关从业人员具备执业资质和能力,不仅关乎个人职业前途,对于保障行业规范、执业安全也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根据试题和答案的流转路径厘清犯罪事实,对涉案人员分别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组织考试作弊罪等定罪量刑,全链条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考试的公平公正。法官在此提醒,组织考试作弊者会构成犯罪,受到法律严惩,参与作弊的考生也会被取消考试成绩,甚至在一段时间内限制参加考试。广大考生要充分认识到诚信应试是公民必须要遵守的行为准则和法律要求,应通过个人努力实现人生梦想,作弊行为害人害己,切勿心存侥幸、投机取巧,留下人生污点得不偿失,考试失败可以重来,但误入歧途无法挽回。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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