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已对董某某(网名“铁头”)等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立案侦查。图/网络视频截图
文 | 杨末 “铁头”被抓了。日前,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通报,已对董某某(网名“铁头”)等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立案侦查。经查,2024年5月,董某某、薛某、许某某等人经合谋,以曝黑料相威胁,向某带货主播索要数百克黄金,并许诺交付后将提供保护,经多次交涉后获得该主播向其指定账户转账的大额钱款。目前,董某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铁头”靠着在网络曝光三亚海鲜市场乱象、金镶玉抽奖骗局等一系列打假视频迅速蹿红,凭借“硬刚”不良商家的“惩恶扬善”形象,在网上积累起数百万粉丝。如今,“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他从打假“英雄”走向敲诈勒索嫌犯,这一身份转换,实在让人唏嘘。
但实际上,如果联系过往“铁头”的一些公开表现,这一步又很难真正让人意外。要知道,“铁头”的“咆哮式”打假风格,虽然堪称独树一帜,很容易立起“人设”,但随之而来的也是巨大的争议。
一方面,这种“硬刚”做派确实抓住了一些消费者的“痛点”,满足了很多人对于狠狠整顿不良商家的期待;但另一方面,如此高调曝光行为的边界,始终面临疑问。
比如,很多人怀疑,那些看起来大快人心的激昂维权视频中,又有多少表演的成分?巨大的流量效应下,一旦出现“误操作”,对合法商家带来的损失又该如何挽回?
更重要的是,如“铁头”这样的网络维权账号,虽然是打着“惩恶扬善”的旗号,但并不是什么公益事业,本质上还是属于一种创业。据此,就很难回避一个终极之问:这类创业的盈利模式到底是什么?会不会把网络曝光本身当成了非法敛财的筹码?看似正义凛然的打假行为背后,又是否暗藏着为法律所不容的灰色交易?
应该说,随着警方的通报,很多人所担心的还是发生了。如果通报的细节最终在法律上坐实,“铁头”明显就是把网络曝光当作了敲诈勒索的手段,非但没能“扬善”,还让自己成了“恶”的一部分。
事实上,不止是铁头,打假网红“翻车”的现象已非第一次发生。有的是过往的“案底”或是不光彩的经历被曝光,与视频中所塑造的“维权斗士”形象形成了鲜明反差;有的还被曝与他人存在情感与金钱上的纠葛……这些成为网红个人争议的一部分,也让他们从事的网络曝光行为所标榜的公平、正义蒙上了一层阴影。
而随着“铁头”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抓,相信会让更多人重新看待这类打假网红的形象与价值。
当然,致力于打假、助人维权的“铁头”被“打假”,本身成了“侵权者”,不应该被视为是对整个网络曝光和打假行为的否定,更不意味着是对市场不良行为的袒护。但它的确带来一剂警醒:无论网上还是网下,再“崇高”的目的和行为,都要经得起法律法规的审视和检验。
诚如一些网友所言,不能“流量起来了就忘了初衷”,无论拥有多少粉丝,对法律的敬畏之心都不可失。否则,“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必将付出代价。
撰稿 / 杨末(媒体人)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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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行事动机一向不纯,挺恶心的一人
还是被抓了
打假不违法,但是以打架名义巧家勒索商贩从而获取经济利益这很明显就是违法了
也有可能是前一段时间他去日本后的连锁反应
打击铁头的违法行为完全支持,那么网络上的复活项链等欺诈行为呢?骗了多少百姓多少钱?他们的恶是不是更应处罚?为民服务也要为民除害吧[得瑟]
什么时候抓“狂飙兄弟”?
我坚信是圈套是陷进
勒索坏人不对么?
运用法律条款,用事实说话,这个问题应该分开评判
[得瑟]天狂必有雨,人狂必有灾。
铁头也知道点法律常识吧有这么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