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薛东升)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强盛之基、安全之要。“我们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的命脉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在科技自立自强上取得更大进展,不断提升我国发展独立性、自主性、安全性”。(《人民日报》)
科技领域要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努力提高我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科技事业之所以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最根本的就在于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科技创新事业不断前进的根本政治保证。
科技领域要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政治引领,自觉站在国家发展全局和长远利益的高度推进科技创新,通过真抓实干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发挥党组织在科技创新中抓重大、抓尖端、抓基础的重要作用,建立党组统筹、总部推进、优势单位牵头、相关单位参与,行政线、技术线协同的重大项目管理机制,实现项目、人才、资金等关键要素一体化配置。
科技领域要以“四个面向”为指引,立足使命责任,突出重点业务,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把提升自主可控能力、规范核心技术外协外包等作为巡视巡察和监督检查的重点,推动任务落实、资源聚焦、能力提升。
“我国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归根结底要靠高水平创新人才。”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必须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人才队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深刻认识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以自主培养为基、聚才引智为要、用好用活为本,努力以人才“智高点”抢占科技“制高点”。
科技领域要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科技创新推进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科技创新的巨大力量。沿着科技创新链条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在组建新研究平台时同步做好党组织设置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作者单位:江油市永胜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