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猫潭竹事件,谈恋爱,男方给女方花钱很正常,女方提分手也很正常。
谈恋爱,男方给女方花钱,很正常在胖猫潭竹整个事件中,两人是恋爱关系,也见过面,看过电影。
并非网传的网恋,网恋是在网上恋爱,不见面。
而两人都在重庆,只是没有同居生活。
女生在婚前选择不同居生活,我觉得,但从这一点来看,谭竹做的没有错。
在如今这个社会,男方为了维护和女方的恋爱关系,一般都会花钱,送一些礼物,发个红包之类的。
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谈个恋爱,分手也是很正常的事我想问一下在座的各位,两个人谈恋爱,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女方觉得男方不合适,或者说,配不上她。
她选择和男方分手,这有错吗?
在胖猫谭竹事件中,谭竹多次提出分手,这是她的权利。
两人并没有结婚,也没有生子,谭竹随时都可以提出分手。
难道说,恋爱中,女方连分手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恋爱分手后,女方的青春损失怎么算两人谈恋爱,双方都在这段恋爱中,倾注了大量的感情、时间和金钱。
尤其是女方,是最吃亏的一方。
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女方的青春损失后,会导致自己遇到下一段感情,就尤为的困难。
有一句话叫大龄剩女。
所以,谭竹的青春损失也要算在里面。
谭竹是骗子吗?1,再说胖猫和谭竹两人,胖猫陆陆续续给谭竹转了50多万。
这一信息是胖猫的姐姐发出来的,而我们作为外人,并不知道内情,所以大家从一开始就步入了一个舆论的误区。
大家都跟着舆论走,所以都在谴责谭竹,说她是个骗子,在骗胖猫的感情,骗胖猫的钱。
我觉得,这里大家应该理智一些,不要被舆论带着走。
2,谭竹的回应是,与胖猫的姐姐已经和解,退还了后两笔欠款,共计12万6。
从这里来看,我觉得谭竹做的还是不错的,毕竟,如果她真是一个骗子的话,她绝对不会退还这12万6,反而会说,“爱哪告哪告去。”
她肯退钱,就说明她对胖猫的死,还是有一些触动的。
而胖猫的姐姐却想全退,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即使打官司,法官也不可能全部支持的。
谭竹为何从胖猫那里要了50多万?我觉得,在整个事件中,最让人不能理解的就是,谭竹为何要让胖猫给她转50多万,却不和胖猫领证结婚。
2年可以赚50万的男生,难道还不够资格做你的丈夫吗?
正常人谈恋爱,女方绝对不会让男方给转50多万。
这根本就不是正常人能做出来的事。
即使两人同居生活在一起2年,谭竹花了胖猫50多万,这也不是正常人做出来的事吧。
所以,我想说的是,谈恋爱可以,但不要打着恋爱的名义去骗钱。
翟欣欣就是最好的例子。
善恶到头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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