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有人社局调查笔录和工友提供的证言,事实清楚,证据链完整,4年来工伤认定却一波三折——2021年4月,长沙市人社局认定工伤,2022年11月,人社局又做出不予认定工伤。
>>>地铁施工眼睛灼痛
做角膜移植手术保住眼球0视力视物不清
“我是做木工,给地铁卫生间外墙做装修。当天另外的班组刷油漆防水材料,有这个气味。因为地铁口是封闭的,比较暗,眼睛受气体刺激就流泪、胀痛。我是离的最近的,其他人离的远一点,但也有这种症状,但他们比我轻。”
何先生有人社局的调查笔录和工友证言,证据链完整,却得不到工伤认定
因为工期紧,何先生坚持到下班。他给工头报备后,到诊所用眼药和盐水清洗了右眼。
“但到11号晚上11点以后疼痛加剧。到第二天凌晨,右眼一点都看不见。我跟一个工班的工友讲,打电话给工头请假。”
何先生没想到后果会如此严重,“当天(11月12日)工头带我去长沙市第四医院,医生检查后说眼球已经发炎、溃疡,必须马上摘除。我的左眼本身以前受过伤,全靠右眼做工。”
按照医生建议,在这名医生陪同下,第三天(11月13日)工头开车送他,到湘雅二院,缴费、住院、做检查。“第4天做了角膜移植手术,眼球保住了,医生说我的右眼眼球就像筛子一样,上面全是洞啊,说2到3年看能不能恢复。”
何先生表示,从眼部灼痛,至今无法工作。“医院治疗包括复查花费4万多,都是项目部岀资,工头办理的。现在已经快4年时间,我就做不了事,左眼视力为零,右眼现在检测视力也是为零,只是说有余光,视物看不见,能模模糊糊看见有影子。我今年59岁,现在生活完全靠老婆照顾。”
>>>申报工伤补充材料
医院眼科认可入院前一天有油漆刺激病史
为了工伤认定,何先生4年来一直在奔波。“公司项目部跟我们家属协商,只答应赔偿几万元,我们不同意,工头就说让我自己走法律程序,说他们不管了,说实话告诉你‘我们没有买工伤保险’。”
“2020年4月,律师带齐资料和我一起找长沙市人社局申报工伤,当时说首诊医院的入院记录和申请工伤没有关系,我们又找长沙四院医务科补充材料。”
何先生提供了相关入院记录、病案单等证明材料。长沙第四医院眼科在今2023年7月4日出具情况说明,证实该科医生曾陪同患者前往湘雅二院眼科就诊。四院眼科认可患者入院时的自述内容,入院前一天有油漆刺激病史。医院认为,工伤认定受伤过程并非仅以病历记载为唯一证据,应当以在场人证言为准。
记者看到,2020年4月,工友郭某和班组长刘某均为何先生出具了证言。2021年3月,两人分别接受长沙市人社局的调查。该局工伤事故调查笔录显示,2019年11月11日下午,木工班组在给站台墙面打龙骨,电工班组给所有线管刷油漆。由于站台处在地下隧道里,空间封闭,油漆的气味弥漫整个工作空间。第二天早上起床,发现何小平眼睛肿了。两人证实:“所有做事的人都有不适的情况出现。当时所有班组的人都晓得这件事。”
此外,长沙市疾控中心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一栏显示,2019年11月11日,因相邻工作岗位进行防水涂料施工,致工作环境中空气中存在刺激性化学物,可能为甲苯二异氰酸酯、苯系物或甲醛等挥发性刺激物。但诊断结论为无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
>>>说明情况补充材料
获长沙人社局工伤认定又被法院判决撤销
何小平告诉记者,“我就打便民服务热线,多次求助都没搞定,后来我向长沙市人社局说明了情况,并补充了材料,到2021年4月工伤认定才下来。”
长沙市人社局认定工伤决定书证实,该局依法受理申请后,向望新公司送达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公司已给我局回复。
该局核实查明,当日遇工地油漆作业,致使何小平暴露在油漆喷雾工作约4小时,随后出现眼睛不适感。有医院急诊病历、入(出)院记录及诊断证明书等证据证实,我局予以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何小平在工作中受伤,符合该项认定工伤的条件,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长沙市人社局的调查笔录
何先生表示,公司对此不服,“公司就起诉了长沙市人社局和我,说我不是工伤,但一审法院判决认定是工伤。”
长沙中院行政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现有证据无法判定何小平的眼伤是因工作原因导致,还是因其自身眼部外伤导致。市人社局做出案涉认定工伤决定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撤销,并责令人社局重新做出工伤认定。
2022年4月,长沙中院终审判决撤销长沙铁路运输法院一审行政判决,撤销长沙市人社局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
“判决说主要认定工伤的证据不足,撤销了人社局的工伤认定。我本人不服,向湖南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庭前调查,法院联系了工友做调查,后来也没开庭就出了判决书,维持原判。”
“我就向长沙市信访局、省信访局和国家信访局,以及最高法、最高检反映,后来把所有材料返到了长沙市人社局,要求重新认定。”
>>>人社局为何不认定
眼部受伤与遭遇油漆喷雾环境无因果关系
8月2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长沙市人社局,其电话已转12333。记者拨通后转接到长沙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记者说明意图,希望采访人社局当时负责为何先生办理工伤申请和出庭应诉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详细记录后答复称转办。
当日下午,记者收到热线回复,称反映的事项已受理。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将由相关责任单位尽快处理。
此前,一审中长沙市人社局辩称,从望新公司提交证据来看,无法直接证明其与何小平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人社局调查笔录,何小平提供的工资流水,可证实何小平在望新公司承包的二标段项目务工,且由公司直接向其发放劳动报酬。长沙市人社局在工伤认定中确认该公司为用人单位,具有事实依据。
对于望新公司主张,何小平眼部受伤不构成职业病,不应认定为工伤,长沙市人社局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与患职业病属于工伤保险保障的两类不同的工伤情形,职工受伤害情形不构成职业病,并不能推断其不属于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情形。
根据人社局调查笔录,与何小平同班组当天一起工作的其他工人均出现眼部不适情况,可证明油漆喷雾环境对何小平眼部造成伤害。因此,人社局在法定期限内做出案涉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记者看到,2022年11月11日,长沙市人社局做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称望新公司对工伤认定不服,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经一审、二审判决,2022年4月,长沙中院作出行政判决书,撤销我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我局与何小平分别向湖南省高院申请再审。
长沙市人社局做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2022年9月,湖南省高院作出行政裁定书,驳回再审申请。长沙市人社局认为,何小平眼部受伤与在工地工作时遭遇相邻油漆喷雾环境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其受伤不符合相关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现决定不予以认定工伤。
何先生表示:“他们又出具了不予认定的决定书,长沙市人社局就以二审法院的判决为依据,说法院判决主要证据不足,那他们就没办法了,即便现在给我复核认定了,等到法院又说主要证据不足,他们还有什么办法呢?我不服就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5月16号法院开庭,说我提供的证据比较完整,但最终把我的请求驳回了。”
>>>涉事公司称不算工伤
眼部受伤并非相邻岗位油漆喷雾刺激导致
8月2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何先生提供的一部办公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记者致电公司原项目部一位负责人,“喂,不是,不是。”电话拨通后,对方否认其身份,随即挂断电话。记者再打,一直无人接听。截至记者发稿,其也未回复记者发去的采访短信。
相关判决书显示,望新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理由称,虽然公司代发第三人何小平一次的工资,但不能据此就认定其系公司员工,公司并没有对其进行管理。
望新公司认为,公司并非何小平的用人单位,不应当承担其工伤责任的主体。其眼部受伤与相邻防水涂料施工岗位产生的油漆喷雾刺激无因果关系。
何小平在工地上从事木工,产生油漆喷雾的工作岗位为防水涂料施工岗位,最先受到伤害的应为这一施工岗位的工作人员,但事实是其他人并无类似严重不良反应。因此,其眼部受伤并非因受相邻工作岗位所产生油漆喷雾刺激导致。
而且通过疾控中心《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诊断结论为无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即不构成职业病。该结论佐证了其眼部疾病并非因相邻防水涂料施工岗位产生的刺激性化学物所导致。
如果认定和是受油漆喷雾刺激致使眼部受伤,则应该是油漆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产生的相应责任应为产品质量责任,而不是工伤用工主体责任。也就是说,何小平应该向油漆销售者、生产者追究产品质量责任,而不是向油漆使用单位望新公司追究工伤用工主体责任。
此外,何小平在工地出现眼部不适时年龄已55岁,其本就存在眼部疾病。且其眼部不适是出现在下班后的晚上,并非在工作期间发病,不属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故不应认定为工伤。
望新公司还指出,何小平是2019年11月11日眼部受伤,长沙市人社局是2021年2月才受理申请,已经超过1年的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对此,何先生回应称:“我的左眼是1982年学煅工时受的伤,至2019年来复发过。我是在望新公司务工,是望新公司发工资,有工资表和银行流水,伟志劳务公司只是该项目的一个分包,主体单位还是望新公司,法庭当时也强调了这一点,庭审时也讲了只认主体发放工资的单位。”
>>>不会放弃工伤认定
一级残疾男子继续向长沙中院申诉正在等法院立案
对于望新公司指出的非职业病诊断结论,何小平表示:“这一条只代表我本人不是职业病类型,但不代表不是工伤,法律上也明文规定,非职业病不代表不是工伤。”
“今年7月14号,我向长沙中院申诉,法院到现在没有立案。”何先生告诉记者,他并没有因为中间的波折而放弃工伤认定。
“残联已经给我定了一级残疾。”2021年7月,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何小平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为“伤残陆级”。
“我有人社局的调查笔录和工友提供的证言,事实清楚,证据链完整,4年来却得不到工伤待遇认定。”
何先生表示,法律本身是公平的,作为一个视力残疾者,他希望自己的权益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