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道德与法治”简称“道法”,是最不靠谱的简称?

肖军情感师傅 2024-11-23 13:02:51

某“百科”词条解释说:道德与法治,简称“道法”,是一个义务教育学科,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思想教育课程。2016年,义务教育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等教材统一更名为《道德与法治》。

广大的中小学教师在称呼这门课时,也一直呼其为“道法课”。原来的品德课教师也转身为“道法教师”。这似乎是没有任何疑问的。但是,我一直以为,这个简称是极不专业,极不靠谱的。原因如下:

一、“道德与法治”的“道德”一词,中心词是“德”,而不是“道”。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道”和“德”都是两个概念:“道”是形而上的宇宙之道,是纯哲学的概念,而“德”则是“道”在人类社会中的伦理价值体现。而现在的“道德”一词,指的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很难显然,现在的“道德”指的就是“德”,“道”只是点缀了。所以。“道德与法治”简称“德法”才是符合这个词本意的,简称“道法”是名不副实的。

二、中国上千年的儒家社会其实就是“德”“法”互相渗透的过程。现在很多所谓的专家,说儒家“以德治国”,就是反对“以法治国”,实在太肤浅。我甚至认为,儒家“以德治国”就是“以法治国”,因为儒家的“德”与“法”本就是一致的,一体的。《论语·为政篇》: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我认为,这里的“刑”和“礼”不是分开的两件事情,而是“德法合一”的一件事情(“刑”是“法”的重要内容,“礼”是“德”的重要表现方式)。只不过,“德”是事先的教育引导——以外在的“礼”来引导人民建立内在的“德”,而“法”是事后的惩罚。

更何况,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长期存在“以德入法”的现象。也就是说,封建社会的很多法条直接来源于“三纲五常”的伦理道德。

可见,和“法”相对的是“德”,而非“道”。“德”和“法”才是一对,“道”和“法”只是存在亲戚关系而已。

将“道德与法治”简称“道法”不仅“驴头不对马嘴”,而且逻辑混乱,不得要领。这对广大学生的逻辑思维培养是极其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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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24 09:21

    道德主要讲德,法治重点在治。所以应该叫“德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