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据媒体报道,12月2日,中国福利彩票“快乐8”开奖,“选七中七”竟然中出了惊天的50159注,总奖金高达2.2亿余元。网传一张截图显示,有人选七玩法中一次性购买中奖数字共49250注,花费98500元,也就是一次性中了近5万注大奖。
稍微给大家解释一下这个彩票的玩法,是有80个数字,彩民可以购买1到10个数字的资格,开奖的时候摇20个号码出来,这里边当然10中10是几率最低的,这期就没有中的。而这次引发争议的中奖号码中的是七中七,相对来说中奖概率也是比较低的,通常一次开出100注左右,这次之所以能中出5万注,前边提到的那个单注购买近10万元的彩民是重要原因。目前福彩中心已经证实购买者是一个人。
有媒体采访到了这位中奖者,他自称购买彩票已超过5年,家庭经济条件不错,养成了购买彩票的习惯,每周会购买彩票三四次,每次购彩资金在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前几天也连续多次购买了同样号码的快乐8彩票。
老实说以往也有报道说某些痴迷的彩民花费巨额钱财购买彩票,但是像这种一注投入近10万的我印象里还没听过,至少是不常见吧。
那么很多网民就有疑问,大家也都是通常不会花这么多钱购买一注,结果这么寸就中了,也有彩民分析他这个购买方式不合理,老彩民不会按照这种方法购买,就怀疑是不是有内幕。有的网友要求公布中奖人信息。当然也有另一种阴谋论,就是说这账上没钱了,为了这口醋才包了这顿饺子。目前江西省民政厅回应已经展开调查了,暂时还没有结果。
昨天看到大象评论发了一个,也是对此提出质疑吧,现在很多人都关注这件事的后续。我说一下我的看法供参考。
首先彩票舞弊肯定是违法犯罪行为,之前在2002年有一个湖北体彩案,当时这个人是翻墙进体彩中心换掉球,后来被定的是破坏生产经营罪。
2011年有一个深圳彩票案,这个人是试图用黑客手段篡改中奖数字,当时好像是按诈骗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侦查,但是没有查到后续判决。
当然也有福彩系统官员落马的,但是一般都是职务犯罪,暂时没有发现有官员直接操控中奖的情况,可能是这个风险比较高,人家不靠这个。
那么就这件事来说,如果发现有人内外勾结舞弊,现在虽然说是民政部门调查,但其实应该是转到公安机关处理,如果发现有官员参与,监察委也要介入,但是暂时没有这个信息,也就是说目前还停留在行政执法调查层面,目前只是有疑点,但并没有能够论证违法犯罪事实的证据,后续如果公安监察委介入,可能意味着调查升级,这是值得关注的。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网民要求公布中奖人信息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那天有一个平台还让我回答“社会是否有权要求公布”,我的回答是如果说要求,那谁都能要求,你要求他把钱都给你,要求他跟你结婚,要求他让你长生不老都行,你随便要求,人家没有义务配合。
但是提到有权嘛,就是说要创设权利义务责任了,那就分两种,一种是权利,利益的利,比如说福彩中心可以在兑奖的时候获取对方身份信息,否则可以拒绝兑奖,这两天有人说这个过程应该公证,其实没什么影响,公证也就是证实这人确实把奖金拿走了,并不能证明他中奖有无问题,这些都是基于彩票发行规则形成的权利。还有一种是权力,力量的力,这就是基于法律获得的,比如公安机关,当然民政厅也是,所以他们才叫执法。但是这两种主体都不是所谓的社会公众,而且他们获得的信息也仅限于内部使用,不可能随便对外公开,别说现在没证据,就是有证据,像吴亦凡都进去了,公安局也只能说吴某凡,所以公布个人信息是没有可能的,无非就是有些人想搞人肉搜索。目前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有明确禁止性规定的。当然网民有疑问很正常,不过也要按照法律程序来调查。
至于目前媒体报道,老实说我看了半天觉得很可笑,其实基础事实就还停留在一开始的信息上,有的媒体找李永乐老师分析说这个几率有多低。
我看不出有什么实际意义,因为中彩票本来就是一个几率非常低的事情,你在一个本来就小概率的事件里,讨论某一个细节为什么小概率,这个完全不构成实际有效的证据,充其量就算是你一个猜测。像这样的事情如果涉及舞弊追责,那肯定是刑事案件,那就要疑罪从无,光靠猜测是不行的。最滑稽的是大象评论那三问,我不是福彩的人我都能回答。
第一问:网上流传的“彩票池子里的资金被挪用”说法是否属实。答:不属实,谁说属实谁拿出证据来。第二问:为什么这家彩票店连公示都没贴?答:彩票店是否贴公示无硬性要求,之前有彩票店贴出为个人选择,彩票中心无权要求;第三问:购彩票的是几个人,为什么去了两个彩票店购买彩票?答:彩民购彩票为个人行为,是否委托他人,选择什么时间地点购买彩票,均为个人选择,彩票中心无权干涉。
大家知道为什么这三问特别好答么?
因为网民要质疑的其实是销售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或者具体责任,但根本就没有实际证据,网民靠猜测发表意见可以,你媒体靠猜测不行,甚至媒体似乎连哪些是彩票中心的责任都没搞清楚,这三问简直是攒鸡毛凑掸子,敢情现在媒体这么好干。
我以前就说过很多媒体已经习惯了跟吃瓜群众站在一起看热闹,而不去站在民众和问题中间了。结果不知道是不是觉得之前三问有什么问题,今天大象新闻又来个三问,敢情新三问旧三问,鼓捣鼓捣又三问,我看也没什么新意,这三问大家可以看一下,然后想想你如果是彩票中心这能不能回答。
就我个人看法,其实这件事的矛盾点在于,福利彩票的公益性质要求对发行过程公开透明,但是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有要求不能透露身份信息,这两点是矛盾的,而这个矛盾其实是需要靠监管机制的措施来保障的。以高考为例,同样也是考试过程的公开透明和试卷内容、考生信息的保密要求存在矛盾,但为什么我们对高考的质疑没有这么多?通常不是有实锤,光是某人超水平发挥,公众不会有这么大的质疑声音?
这是因为高考从命题到印刷试卷、押运、考试组织、判卷、录取都是有一套完整的监管程序的,并且公众知道这些监管程序在发挥作用,于是公众普遍愿意相信高考本身是目前中国社会最为公平的机制。
而对于这件事来说,是否存在违法犯罪问题暂时没有结论,但是公众对彩票投下了不信任票,这个已经实际发生了。
而且必须要说眀,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信任也不是一天就坍塌的,对于彩票发行的怀疑民间早已有之,每次有中奖新闻评论区都怀疑是促销手段,这种不信任是慢慢积累的。
与其说是这次2亿元大奖引发了信任危机,不如说这个信任危机一直存在,只是到了现在借由这件事爆发出来,与其说这次大家不信任的是那个中奖彩民,不如说大家不信任的是你彩票发行机构,请问你值得我们信赖么?你们为赢得信赖又做了什么呢?试想如果调查出来没有问题,信任危机仍然存在,公众对于这样的调查结果就能信赖么?如果调查出来有问题,信任危机加剧,则公众更加怀疑彩票发行的合法有效。众所周知,彩票发行本身是公益事业的一部分,构建彩票发行在公众方面的信任,不是公众的义务,而是你彩票发行部门的责任。彩票舞弊是具体人的罪,信任崩溃是彩票机构的错,错就错在你有没有构建比肩高考的监管机制?又有没有让公众对监管了解并产生信赖呢?如果没有,就是你的错。
就算这次危机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度过,谁能担保不会出现新的质疑新的事件,彩票发行系统还禁得起几次这样的质疑?是否会影响到其背后可能涉及的公益事业本身?所以想要真正平息这次危机,一方面是在保障中奖者个人信息不泄露的前提下,对于彩票发行过程中出现的疑问给出足够清晰有效的说明,并且应该考虑如果构建整个公开透明的监管系统让公众所知,必要时求助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环节进行监督,从而打造在公众对彩票发行的信任,如果再不紧不慢任由事态发展,损害公众剩余的信任,则损害的是需要支撑的公益事业本身了。
最后提醒一下网友,质疑怀疑都可以,但是散播虚假信息是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胡鑫宇案里造谣的那几个自媒体还没放出来,咱们就别给他们凑伴儿了。
以上就是我对江西2亿大奖遭质疑事件的一个分享,个人浅见难免疏漏,也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儿伴在评论区和弹幕里给我留言。您可以关注我的账号“老梁不郁闷”,我会继续分享更多关于新闻和法律的观点,谢谢大家。
彩票中心的,你好意思让人公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