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官网消息,财政部日前公布了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253 号),主要问题为对城投的审计问题。无独有偶,大概在一年前,也是因为对于城投审计的问题,亚太同样被财政部进行了行政处罚(财监法〔2023〕116号)。
其实,对于从事债券承销业务的朋友来说,对亚太应该多多少少都有一些接触。城投财务审计,除了个别大所,绝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对于这类客户还是持比较开放的态度,当然尺度上,可能还是有一些不同罢了。
就城投财务来说,在笔者看来最核心的就是有息负债,这块也是城投报表最扎实的部分。这点,可以从亚太去年和今年的两份罚单进行变相佐证,处罚事由都没有因为有息负债计量方面的问题。
其实,目前城投领域出现的很多处罚,多多少少都与化债有一定的关联。地方债务问题,作为当下经济发展面临的核心问题之一,也可能是最难处理的那个问题,在此过程中,出现罚单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很多中介机构,包括:承销商、审计、评级、律所和评估等,都有可能因此而成为被罚的对象。
回到审计本身,相较于普华永道的4.41亿的巨额罚单,亚太的罚款金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对于亚太来说,要命的是暂停业务的期限。去年只是被暂停了3个月,普华永道暂停的是6个月,而这次亚太被暂停了12个月,这个期限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意味着什么?相信业内人士应该都有所了解。有的罚单肉疼,有的罚单要命。
最后,可能有朋友会问,去年已经被罚,正常应该吸取教训,避免再次被罚,难道是被虐狂,跌倒一次不过瘾?对此,笔者想说,有些事情大概真的是骑虎难下。
如上,供参考。
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253号):http://www.mof.gov.cn/gp/xxgkml/jdjcj/202410/t20241012_3945350.htm
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决定书(财监法〔2023〕116号):http://www.mof.gov.cn/gp/xxgkml/jdjcj/202307/t20230718_38968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