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还是依靠网络行政?
这个问题似乎有些无厘头,但近期有很多事情,都是通过网络曝光以后才得以解决。
毫无疑问,中国是当今互联网最发达的国家,没有之一!
网络给很多在现实中无法解决的难题,提供了一个曝光的平台。
比如2024年4月9日南京交警以“自行车无牌上路”为由,给当事人王某罚款50元的处罚,在网络上引起热议。
2024年4月24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过调查,依据于2024年1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行车不再属于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上路无需上牌,因而撤销针对其骑行无牌自行车上路行为的处罚决定,并对当事民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通过“南京交警”微信公众号的披露,不难发现在2024年1月1日《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之前,南京交警是将自行车视为“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对骑行无牌自行车上路行为,交警是有权下达罚款50元的处罚决定的。
可见,行政还是要依法的,不能因循守旧,不能任性胡为。
因为网络监督无处不在,人人都可以成为爆料记者!
令人不解的是,《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于2024年1月1日实行,按说南京交警作为江苏省会的文通执法部门,不是应该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为江苏全省贯彻落实打个样吗?
怎么会在《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实施3个月后搞出这么一个乌龙事件?
并且更奇葩的是,记者就此事致电了南京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队,工作人员回应称:如果对处罚不认可,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看来,不懂《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绝不只是涉事交警一个人。
当然,实际工作中我们无法做到依靠网络行政,只能在依法行政出现偏差时,网络媒体及社会舆论及时发挥监督作用。
如此,南京交警对无牌上路自行车处罚50元事件,功莫大焉!
依法行政才刚刚起步,依法治国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