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态升级!云南五万手镯赶下车后续,当事人发声列举证据!

丸子有道理 2024-02-21 20:05:35

我们都知道云南一家五口旅游因不购买手镯被赶下车,事后随着媒体的介入曝光,丽江文旅也是积极回应。

丽江文旅已经把涉事的导游罚款了2万元并且暂扣导游证三个月,对旅行社主管罚款两万元。

但是上面明确的说了,没有强制性购物,只是给她们换了一辆车,因为没有经过本人的书面同意换车,并且说单独安排一辆车让他们一家五口继续旅游。

这份通告出了以后,很多人开始质疑这一家五口,觉得他们旅游完了以后又开始网上哭诉,把网友当傻子等之类的话充斥着当事人的评论区。

当事人针对这件事也积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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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对未发生强制购物做了一个详细解释,他们去旅游的时候都会签订一份“进店补充协议”,这份协议上面声明:“同意自愿不强迫的情况下了解、购买产品”。

我们看到这份协议是不是似乎明白了什么,这样不就等于掩人耳目吗?这里也有个问题,假如不签这份协议呢?这份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很多人面对这些让签字的东西,都会认为大家都签字了,我也跟着签字吧,反正没有什么事情,现在法治社会,任何需要本人签字的东西都要再三确认,里面可能很多都是无关紧要,但是一定会有一条十分重要。

当事人又针对通告另一句话产生意义,那就是因为换车而不是未购买玉镯。

针对这件事当事人把当天拍摄的视频发出来了,大家可以到最后,确实没有见什么另一辆旅行车之类的,一家五口坐在马路牙子上面,其中孩子还问一句啊:“明天逛不成了”,妈妈回复:“你买银子啊”。

还对通报中的那个“拟”字产生不理解,让网友帮忙解释一下。

应该是4的解释意思,后来看一下当事人资料是一位有十几年经验的语文老师,难怪能发现这个拟字,不说都没注意。

当事人的老公也发声了,他表示从头到尾就想要一句导游的道歉,什么赔偿损失费都不要,只要一句道歉,结果至今没有。

还有网友说什么退钱补偿之类的,都没有,现在他们就是要求道歉。

针对这件事呢,我们也看明白了,当事人对通报不认可,并且认为就是强制购物,不是所谓的换车。

当事人的老公也对网上质疑的声音一一作出回应了,首先旅行社要退费用,但是必须要下架视频。

并且说让导游道歉并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还觉得他们一家五口太较真了。

他们的视频被投诉下架说侵犯了他人肖像权,不得不下架,即使这样,他们还是想要一个道歉。

并且拿出那份声明,仅对导游不谅解,对旅行社云南旅游没有任何不满,看到这里就想不明白了,为什么导游不道歉,因为道歉就承认了强制购物赶人下车吗?

一位网友针对这次通报也给出分析,这是通报不是处罚决定书,拟就是打算、计划、意向的意思。很可能这件事最后不了了之,还有那个预鉴协议就是强制购物的开始和抵赖。

这样的现象这几年一直出现,到底是几个别的现象,还是视而不见造成的呢?

这件事看到这里,差不多我们了解当事人的意思,他们现在就想要导游一个道歉,现在导游就是不道歉,导致这件事升级成这样。

大家怎么看待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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