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全部留给弟弟,如今却要求姐姐平摊赡养责任,姐姐:重分财产

楠惜爱说事 2024-06-21 16:40:32

2019年,家住四川南充的姚仁富,再也不想独自一人照顾无法自理的父亲,于是,他找来社区调解员,想要说服两个姐姐和他一起分担责任。

然而,母亲去世之前,将家里所有的财产全部留给了姚仁富,对于两个女儿却没有提供任何的帮助。

如今,女儿早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生活同样拮据,面对弟弟的请求,她们是否愿意承担起赡养父亲的责任呢?

姚大爷和妻子膝下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因为家里穷,两姐妹出生后都没有得到读书的机会,五六岁的时候,就跟着父母务农补贴家用。

姚大爷48岁那年,老来得子生下了姚仁富,为了缓解家里的经济压力,姚大爷就让两个女儿相继嫁人了。

两姐妹出嫁的时候,父母甚至连一床棉被都没给她们,结婚之后所有的一切,更是和父母没有半毛钱关系,全都靠婆家再帮衬。

可是,即便如此,两姐妹嫁人之后,依旧给娘家提供了大量的经济支撑。因为弟弟在成年之前,父母已经年老体衰,农村的很多体力活根本干不下来。

于是,两姐妹一人拿出一万块钱给父母租下了一个猪肉铺子,往后的日子里,娘家就靠着这个猪肉铺维持生计。

因为姐妹俩都是嫁给了同村的男人,离娘家比较近,所以,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每次忙完家里的活儿后,都会不约而同来到猪肉铺帮父母的忙。

两个女儿都知道,父母年纪不小了,抚养弟弟长大成人并非易事,所以,即便她们出钱又出力,也从未想过要分走猪肉铺赚到的一分一毫。

姚仁富成年后,父母就把猪肉铺交给他接手了。姚仁富也算是个能干的人,几年之后,就扩大了规模,把铺子经营得风生水起。

之后,父母又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将家里的老房子推翻,修建了一套三层楼房。房子修好后,姚仁富便结婚生子了。

那些年,猪肉铺的生意一直都很好,弟弟一家很快就过上了小康生活,再也不愁吃穿。

而两个姐姐家里,却一直过得很拮据,尤其是大姐,她的腿脚有残疾,没有办法外出打工,只能跟在丈夫身后做点简单的农活,勉强维持生计。

后来,母亲去世,临走前,她当着全家人的面说,家里所有的一切都要留儿子,并且还嘱咐两个女儿将来不能跟弟弟争夺家产。

母亲说出这样的话,两个女儿心里难免失落,但是,“养儿防老”本就是自古以来的传统,出嫁的女儿也不该回娘家争夺财产。

考虑到弟弟将来还要承担起赡养父亲的重任,姐妹俩也觉得把财产都留给他是理所当然,所以,也就点头答应了母亲的要求。

其实,母亲生病的那段时间,两姐妹经常回家照顾她,甚至可以说,大部分时间都是她们俩在照顾,因为姚仁富还得照看猪肉铺的生意。

不过,如今既然母亲已经发话,要把财产全部留给弟弟,那未来赡养父亲的重任就必须由姚仁富承担,她们二人顶多就是过来看望一二。

2017年,83岁的姚大爷重病住院,出院之后,情况虽然有所好转,但是,生活已经无法自理,随时随地都必须有人在身旁照看。

照顾老人本就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没过多久,姚仁富和妻子就被老父亲搞得身心疲惫,就连猪肉铺的生意也关门大吉了。

2019年,姚仁富的存款所剩无几了,再加之,每天没日没夜地照顾父亲,已经让他走到了崩溃边缘。

于是,他来到两个姐姐家里,要求她们二人在父亲去世之前,每年轮流把老人接到家里照顾四个月。

但是,两姐妹觉得母亲既然把财产全部留给了弟弟,那弟弟就应该承担起赡养父亲的大头,要是一人照顾4个月,那好处岂不是都让弟弟给占了。

由于两个姐姐不愿意和他共同赡养父亲,姚仁富隔三差五就上门去大闹,大抵就是说两个姐姐没良心,父母生养她们一场,如今竟然撒手不管了。

没过多久,村里人尽皆知,很多人都在背后唾骂两姐妹没有孝心,不懂感恩。可是,即便成了村里人茶余饭后的谈资,两姐妹依旧没有答应弟弟共同赡养父亲。

之后,姚仁富一怒之下,直接将两个姐姐告上了法庭。而且,他还信誓旦旦地告诉姐姐,即便父母没有分财产给她们,但法律上有规定,不管她们愿不愿意,最终都必须赡养父亲。

在调解现场,姚仁富告诉调解员,这两年来,他为了照顾父亲已经散尽家财,如今若不是走投无路了,也不会找两个姐姐帮忙。

大姐则告诉调解员,他就是把父母留下的财产都败光了,如今才想起来找姐姐帮忙,世间哪有这样的道理呀!

而二姐则表示,如果一定要平摊这份责任,那就重新分配财产。当初母亲留下的现钱就不计较了,但是,家里的宅基地必须三人平分。

然而,村干部告诉两个姐姐,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并不属于个人财产,没有办法让他们三人平分。

得知姐姐想要平分宅基地,姚仁富说,母亲临走的时候就说了,宅基地由我一个人继承。而且,你们都已经结婚有了自己的家庭,如今再回来分宅基地,这不让亲戚朋友笑话嘛!

最终,调解员告诉两姐妹,不管父母如何分配财产,每个子女都需要赡养父母,如果拒绝履行义务,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惩罚。

无奈之下,两姐妹也只能被迫和弟弟重新协商赡养父亲的安排,各自承担起了应尽的责任。

结语

自古以来,中国人都很信奉“养儿防老”这样的思想,所以,很多父母打从心底偏爱儿子,甚至将家里所有的财产都给了儿子。

但是,女儿也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如果不想让这份亲情变成冰冷的“法律责任”,还是应该给予女儿公平的对待。

如果说实在不愿意给,那也不能过多的压榨女儿。那么,你觉得两个姐姐应该和弟弟平摊赡养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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