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查酒驾,两次结果天壤之别,第一次是0,第二次27.8mg/100ml

小李说说看 2024-11-27 11:09:59

你酒驾检测两次结果不一致,司机被罚后告上法庭。

网友对此发表看法:“这交警是不是喝高了?两次测试差这么多,怕不是仪器在酒驾吧!”

“法官大人,我要求撤销处罚!”赵大伟(化名)怒气冲冲地站在法庭上。

“被告方,你有何话说?”法官转向交警一方。

“我们的执法程序完全合规,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交警代表慢条斯理地回答。

事情还得从一个月前说起。那天深夜,赵大伟开车经过甘肃某路段时,被拦下例行检查。

“同志,请配合酒精测试。”一名交警拿出呼气测试仪说道。    

赵大伟心里打鼓,因为前晚他确实小酌了几杯。深吸一口气,他对着仪器吹了一口。

“嗯,没问题,您可以走了。”交警看了眼数据,挥手示意。

赵大伟刚松口气,准备发动车子,另一名交警却突然冒出来。

“等等,再测一次。”

赵大伟莫名其妙,但还是照做了。谁知这次仪器突然报警,显示27.8mg/100ml,已经构成酒驾。

“不可能啊!刚才不是没事吗?”赵大伟惊呼。

“仪器不会出错,可能是你第一次吹气不够。”交警解释道。

赵大伟不服气,要求抽血化验,却被以酒精含量不够高为由拒绝。最终,他只能无奈地在测试单上签字。

结果,赵大伟被罚款1000元,记12分,驾照还被扣了半年。赵大伟越想心里越是不舒服,一怒之下把交警告上了法庭。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交警的执法程序是否合法,以及处罚是否适当。

从法律角度来看,交警的执法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在本案中,两次测试结果相差甚远,交警理应对赵大伟的异议予以重视。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应当先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进行血液酒精测试。交警拒绝赵大伟的抽血要求,也有不妥之处。   

更为关键的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但在本案中,交警似乎未给予赵大伟充分的陈述和申辩机会。

综合以上因素,法院最终判决撤销了交警对赵大伟的行政处罚。这一判决不仅强调了行政执法程序的重要性,也体现了司法对公民权益的保护。

案件看法

公民遇到行政处罚时,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认为执法程序存在问题,可以提出异议或申请行政复议。

执法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即便是例行检查,也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权利。

对于酒驾问题,最稳妥的做法就是滴酒不开车。即便感觉酒已经醒了,体内残留的酒精也可能导致意外的检测结果。

网友评论道:“这案子真是峰回路转啊!交警这操作确实有点离谱,不过也提醒我们喝完酒真的不能碰车,哪怕觉得没事也不行。”

对于这个案子,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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