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18名自然人代开发票被罚了885万

影舞月光下 2024-08-05 17:31:07

指使与公司签订合同的自然人使用下载的湖南省税务APP开具《湖南增值税普通发票》30份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显示,新疆***生态治理有限公司因取得18个自然人代开的发票合计超7000万元,被认定为通过虚开发票,在账簿上多列支出,造成少缴税款,存在发票违法的行为,被税务局罚款885.125万元。

违法事实显示,该公司2021年与周*签订《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合同》,与任**、刘**签订《设备租赁合同》,与李**、侯**、李**等15人签订《二手设备买卖协议》,指使与之签订合同的人员使用下载的湖南省税务APP开具《湖南增值税普通发票》30份,发票具体情况如下:

1.周*2021年11月9日开具《湖南增值税普通发票》1张,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咨询管理服务,金额3960396.04元,税率1%,税额39603.96元,价税合计4000000元。

2.任**、刘**于2021年11月29日分别开具《湖南增值税普通发票》2张,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设备租赁费,金额分别为4356435.64元,2821782.18元,税率1%,税额分别为43564.36元、28217.82元,价税合计4400000元、2850000元。

3.李**、侯**、李**、郭*、任*、辛**、周**、王*、任**、郭**、王**、李*、张**、梁**、兰**等15人于2021年11月29日开具《湖南增值税普通发票》27张,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矿山专用设备,金额58970297.03元,税率1%,税额589702.97元,价税合计59560000元。

上述通过虚构业务开具发票总金额为70108910.89元,税额701089.11元,价税合计总额为7081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 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及第二款第二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2019年7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第三次修正)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之规定,该公司通过虚构工程项目管理咨询、设备租赁、二手设备买卖业务,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对该公司偷税行为,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罚款,即:8851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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