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粮食学校毕业后,分到本镇粮站当质检员,很风光了几年。后来,娶了一位在供销社当售货员的妻子小娟,过了几年甜蜜生活,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儿子。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当时粮食和供销都是好单位,每月工资一到手,大手大脚地花得所剩无几。在当时,两位拿工资的父母养一个小孩,根本没考虑存款。
九二年,粮食供销系统改制,不到一个月,夫妻双双下岗,这时才想到,有钱攒时没存钱。现在为维持生计而犯愁。
为了维持生活,我低价卖掉了彩电和摩托车。有时,家无分文,就去农村父母家蹲些米菜,暂缓一时无米之炊。
后来,粮管所主任在县城办了个蓝月亮的宾馆,小娟就去宾馆干服务。还包住包吃。她把每个月六百元工资带回家,夫妻团圆两天时,家里又充了欢乐,我仿佛又看到了希望。
一年之后,小娟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偶尔回家看儿子,扔下一两千抉钱,就急匆匆离开,从不在家过夜。后来,她被一位搞建筑的老板包养,我们就离婚了,儿归我抚养,她每月给儿子三百元的生活费。
儿子上三年级时,我把他送到了父母家,就南下广州。
广州并非遍地黄金。找个好点的工作并不容易。我最初的目标很小,只要包吃包住,不计较工资多少。好在我会开车,找到了一份帮老板开车运送海鲜的差事。这份工作干了三年,我看到海鲜利润高,自己也有一些积蓄,就小打小闹地卖起了海鲜。
干过三年之后,有了较厚实的资金积累后,就在海鲜场市做起了买卖。
后来,结识了一位本地的姑娘阿秀,利用她在本地的人脉关系,生意越做越红火。
那时,我虽然三十多岁了,但皮肤白皙,身体修长,颇有风度。小巧玲珑,皮胀黝黑的的阿秀,不停追求我。我三十五岁那年,娶了小我十岁的阿秀。在阿秀的帮助下,同人合伙做起了海鲜养殖生意,并成立了公司,事业上小有成就。
一二年,儿子结婚,至今仍是单身的小娟,面容消瘦,有些失魂落魄的样子,也参加了儿子的婚礼。后来,儿子对我说,他想带娘一起生活,不想让她四处漂泊。
我应允了,并提供了很多经济帮助。我想,小娟毕竟是儿子的母亲。她当年错了,如今我们不能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