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私自宰杀自养猪违法?徐志新:那是恶法,要对恶法说不

依萱评趣事社会 2024-11-06 04:12:15

湖北省人大代表、罗田县骆驼坳镇燕窝湾村第一书记徐志新,在直播间中帮村民卖自家养的猪肉,在直播过程中,有网友质问"村民的猪肉有没有集中送屠宰场屠宰,有没有检疫合格证"。这个时候徐志新针对集中屠宰,就谈到了自己的看法,说集中“屠宰恶法,要对恶法收不”。

农村散养猪是否有必要集中屠宰?

作为驻村第一书记,徐志新一直工作在农村第一线,希望带领村民致富,而他也通过直播电商这个风口将3亿的农产品销往城里。

农村自己种植的蔬菜都是使用的农家肥,纯天然的有机食材。农家自养的猪,鸡的牲畜,用的是自己种的玉米,米糠等纯天然饲料。这些食材基本都是自己吃的,只有多余的一部分会卖给邻居村民。每到过年农民杀猪的时候,周边就围了一堆的村民买肉,农民自养的猪比市场上的猪肉好吃多了,嘴里吃着有猪肉味。

然而现在农村里难以看到农村杀猪,周边为了一堆的村民买肉,厨房里忙忙碌碌准备杀猪菜的场景了。因为法律规定,农民养的猪宰杀要拉到屠宰场。这对农民增加负担:首先农民要办理动物检疫,运输证明,预约屠宰,然后将猪从自家拉到屠宰场,屠宰好后再用车拉回来。这期间来来回回好几趟,还要负担运输费用,屠宰费用,每一笔都是不小的开支。

正因为驻村书记徐志新了解农产品的品质,了解农民的实际情况,才会说出农民私自屠宰自养猪是恶法。

究竟集中屠宰是否是恶法,还需要从制定法律的初衷来分析

集中屠宰制定的初衷

集中屠宰制定的初衷是从食品安全问题来考虑,在屠宰场进行集中宰杀,可以对猪只进行严格的检验检疫,确保猪肉的质量和安全。相比农户自家宰杀,能够更有效地防止病害猪肉流入市场,保障食品安全。

对于农村自养自吃的猪肉,只要是正常的农户没有愿意吃病害猪肉。对于自养自吃的猪品质,农民绝对会有保证。如果单纯是自养自吃可以不需要进行集中屠宰。但是农民想要将自养的猪肉作为商品流入到社会中,还是需要进行必要的动物检疫操作,一方面证明猪肉的品质,另一方面打消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尤其是最近不断爆出的食品安全问题。

然而在实行过程中,没有从农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以不允许农村自养猪私自屠宰,统一到屠宰场进行屠宰,不仅仅给农民带来了负担,还让农民的内心有所抱怨。

总结

几千年来,我国农村都是以小农经济为主:以完全或主要依靠自己劳动,满足自身消费为主的小规模农业经济。由于小农经济的脆弱性,各方面都需要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尤其是农村自养牲畜,自种的农作物。需要从是否进入市场流通来进行区分。否则,本就脆弱的农村小农经济会受到打击。自从要求农村不许养猪,集中屠宰后,农村现在基本看不到自己养的猪,鸡等家畜。农村不复往日的鸡鸣狗吠,猪哼牛咩的热闹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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