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臭肉事件处理结果,让人倒吸一口凉气:不是肉臭了,是权力腐了

向往讲事 2024-11-09 17:09:22

昆明官渡区云子中学长丰学校的臭肉处理结果出来了。

值得表扬的是,这次昆明的处理速度堪比神速。

从家长勇闯食堂到事情发酵,再到相关部门介入,组织开展检测溯源工作,最后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置,满打满算也仅仅不过3天。

来看看在这3天的时间中,相关部门到底做了些什么呢?

首先,他们查出了肉散发臭味的原因。

是因为食堂承包商的供货商在当天凌晨对采购的肉进行加工切片后,没有做散热处理就用塑料袋分装,在塑料袋里近乎密封存放了近4小时,结果到了食堂,食堂也没进行冷藏,而是在室温中摆放了5个半小时。

所以调查结果也专门提到了,肉臭的原因不是因为肉不新鲜,反而肉就是当天早上宰杀的新鲜猪肉,只是在运输和存储的时候出了问题,导致没有冷链运输和冷藏保存,才导致新鲜肉变质,散发出了浓烈的臭味。

而对于那箱家长曝光的印有“2015”字样的冻牛肉,也被证实上面所印的内容并不是生产日期,而是进口食品境外生产的企业注册编号,而这盒牛肉经过追踪溯源被认定是2024年5月生产的,保质期2年,也就是说一点问题都没有。

其次,他们还对学校食堂对外承包制度和食堂的承包商进行了调查。

发现长丰学校是在2024年8月才更换了新的承包商,也就是在9月新学期开学,这个涉事的承包商才刚刚承包了学校食堂。

而这个承包商也挺奇怪的。

他本业是一家物业公司,结果在2024年2月的时候,还专门去扩大了自己的经营范围,增加了预包装食品销售和散装食品销售,并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但即便这样,这家公司也并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而且这家公司在扩充完成自己的经营范围之后,就立刻进驻了食品行业,并一举拿下了长丰学校食堂的经营权。

要知道想承包一个学校的食堂,按照正规流程来说,那是相当的严苛。

不仅要招投标,还要在相关细节上做得近乎完美。

因为大家都知道学校食堂是块大肥肉,手上没点金刚钻根本就揽不下这瓷器活儿。

可这家公司倒好,跨界跨得如此丝滑,而且还成功在新学期里挤掉了原来的食堂承包商,如果你非说是他技术过硬,我无可辩驳,但你要说他没点后台,那我也是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并且这家跨界的食堂承包商在承包食堂之后,学校对他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他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监督自己,最终才捅出了这么大个篓子。

所以调查组认为,学校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02

基于以上两点问题,最终相关部门对此事做出了相应的处罚结果。

对长丰学校,因经营不合格食品,处以10万元罚款。对食堂承包商管理失责问题,校长和法定代表人被免职,学校背后的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被立案调查。

对长丰学校上级监管部门——官渡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予以停职检查。

而食堂承包商处罚最重。

不仅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还被处以568万元罚款。

至于涉事食堂的猪肉供货商,也同样被停止经营,接受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罚。

乍一看这样的处罚结果,貌似面面俱到,所有涉事的相关责任主体和人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处罚。

但细看之下你又会觉得,这样的处罚结果似乎有点偏离了关键。

而这件事的关键到底是什么呢?

是长丰学校食堂给学生吃臭肉,导致很多学生不同程度地出现身体不适的症状吗?还是学生们因吃了长丰学校食堂的臭肉,而出现了不同程度身体不适的情况?

你看,貌似意思一样的两句话,但把主语换一下,就有了主动和被动的区别。

所以这件事的第一个关键,不是长丰学校食堂提供臭肉给学生吃,而是学生没有选择,只能被迫吃学校提供的臭肉。

因此,才导致了身体不适的情况。

如果学生们有选择,我相信那些只要味觉正常的学生,绝不会去食堂吃臭肉。

所以,相关部门在通报里,急需要解决的,除了对相关人员和主体的处罚之外,更需要解决这种丑相滋生的土壤。

而正是因为学校食堂一家独大,处于垄断的地位,学生在吃饭这件事上没有不二选择,才导致了这件事的发生。

另外,处罚的目的是什么?当然是为了杀鸡给猴看。

但鸡杀了猴也看了,结果受害的学生和家长们却什么也没得到?

肚子拉了也就拉了,肠胃出了问题也就出了,甚至还有很多家长在带孩子去医院检查后,查出尿酸偏高的问题。

当然,我不是专业人士,也不知道这之间是否存在什么联系,但通报里也说了,肉是当天现杀的没有问题,但坏了不能吃也是事实。

所以,涉事主体、涉事人要处罚,但无辜学生和家长遭受的身体和精神损失,谁来赔?又怎么赔?

03

再来说说这家站在风口变成猪,跨界而来的食堂承包商。

没想到仅仅在短短1个多月的承包时间里,就弄出了这么大的幺蛾子。

如果不是个别有心的家长,趁着学校组织活动的时候,突击进了学校食堂,还真找不出自家孩子无缘无故经常拉肚子的原因。

但就是这样一家各种资质都不过关,又没经验又才拿到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司,长丰学校就成了它的第一个客户。

再看看相关的时间点,难道不应该倒查一下这企业背后的利益关系吗?

如果真有这个人的存在,难道这个人不应该被处罚,不应该向公众说明吗?

杀鸡儆猴,很可能有时你都没摸清到底谁才是那只“猴”。

能放在明面上让你处理的人,不是一般人。但藏在幕后你一眼看不到的人,更不是一般人。

还有,仅仅是一天的肉臭了吗?

通报里只说了16日这个批次的猪肉有问题,也就是学生家长突击去食堂的那一天。

那之前有没有问题?到底这问题是一直存在的,还是碰巧存在的?

通报里没说,难道不是避重就轻吗?

因为仅看调查报告,这就是一起意外事件,恰好那天肉臭了,结果家长碰巧跑到了食堂,又碰巧闻到了臭肉。

说来说去,只能怪这块猪肉臭的不是时候,早不臭晚不臭,刚好碰到家长就臭了。

而且,通报里也没说这些臭肉到底当天有没有给学生吃?学生到底吃了多少天的臭肉?

既然要调查,就不能只调查家长举报那一天的情况,更应该追根溯源,彻底调查清楚这个公司从9月承包食堂以来,所有食材的安全问题。

04

最后,对于长丰学校的相关管理者,还有在会场上站在身后窃笑的红衣女领导、双手插兜不顾家长提问自顾离去的长丰学校董事长。

难道他们就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吗?他们就不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吗?

一个是在面对学生食品安全出了重大事故后,面对“替罪羊”被家长质问,依然能露出笑容的人,能是一个正常人吗?

而这样的人居然也能成为领导,据说还是学校的副校长,抛开资历不谈,到底是谁给她的勇气和底气?

另一个身为学校董事长,整个集团的创办者,名下有22家教育企业,各企业注册资本总计超1.2亿元,算得上云南教育界的翘楚。

这些年获得的头衔比我的简历还长,如果后面没点硬实力,我是绝对不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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