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兄弟俩清明节扫墓祭祖,大宅院化为废墟,谁干的?

雪峰说法 2024-07-27 13:01:20

“真是太崩溃了!”广东深圳,兄弟俩家在清明节,回老家扫墓祭祖,却发现他们800平的大宅院,化为一片废墟。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们非常愤怒,这到底是谁干的?

(案件来源:新闻报道)

清明时节雨纷纷,街上行人欲断魂!然而,比街上行人还断魂的是杨家的两兄弟!

杨峰和杨宇两兄弟带全家回祖宅老家。清明节到了,他们要回去祭奠父母及列祖列宗。

他们骨子里都传承着中华的风俗习惯,清明给父母祖辈烧烧纸上下坟,让孩子们知道他们的根,懂得感恩;让祖辈先人保佑祖孙后代平安顺遂,无灾无难!

一切仪式完毕,他们的心愿达成,他们两家驱车往家赶,大家都是忙人,不能久留。

风尘仆仆赶回的杨家兄弟,到家后傻眼了,走时还好好的家,800平的二层大宅院,竟然成了一片废墟。

这是谁干的!这是谁干的!两兄弟几乎崩溃,“我们的家、我们的床和所有家当都埋没在废墟中”,他们急的直跺脚捶胸,哭天喊地。

杨家兄弟立马报了警,希望得到警察的帮助,查明真相。

这并非一场普通的灾难,而是一起人为的强拆事件。但究竟是谁强拆了他们的家园呢?

杨峰和杨宇两兄弟,在很多年前就买下这片地,建起了这两栋小楼,面积800平米。手续齐全,绝非违建。

近两年的确也有个房地产公司声称已承接该地皮,准备大规模的拆迁活动。

杨家兄弟也不反对拆迁,他们一直在家里等着房地产公司上门协商关于拆迁赔偿的事,但是一直没有消息,也没有任何人过来,对他们的房屋进行合理估值。

他们以为拆迁的事暂时放下了,他们的生活也恢复正常状态,这事都没放在心上。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他们回老家扫墓时,这2栋房屋却被毫无预兆的拆除了。

警方搜索线索,注意到了杨家附近道路上有很多监控,可奇怪的是,附近十几个监控同时都出现了故障,没有留下任何影像。可想而知,这肯定是有人故意为之,哪有十几个监控同时报修又同时恢复的呢?这拆房子的人到底会是谁呢?

杨峰、杨宇都认为,能做到这些的肯定是开发商,于是他们找到开发商讨要说法。结果开发商表示,他们的计划书还没通过审批,咋可能现在就对杨家兄弟的房子动工呢。

杨家兄弟俩又找到街道信访办处时,迫切地想得到相关部门的帮助和建议,可信访办主任敷衍的态度和不耐烦的语气,就如一盆冷水把他们浇了个透心凉。

“我又不是公安又不是法官,我咋知道谁拆的。”

“我跟你们讲啊,这也没多大个事,你们找开发商赔你们钱不就得了,早拆晚拆都是拆”。

想了解真实情况,相关部门的踢皮球和不作为,让杨家兄弟寒心彻骨。

主任还称:房子已经拆掉,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开发商处,愿不愿意给赔偿,街道办可以帮着来协调。

杨峰认为,强拆行为事先没有进行任何通知,如果当天家里有人,是不是连人都要砸在废墟里,出人命都不管啊?

更何况,房子里的家具家电和他们所有的家当,什么都没有拿出来,都埋在废墟里,咋这么狠呢?

这个损失必须有人负责,接到兄弟俩的求助后,记者暗中探访发现,杨家这块土地的位置,正好是新开发商的土地整筹项目,而这个项目的承包商,是两家建筑公司。

在这个线索的指引下,警方最终追查到,强拆杨家楼房的人,正是其中一家建筑公司的员工,具体参与者,主要是4名员工。

那么在法律上,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一,建筑公司在没有通知杨家兄弟,就强行拆除了他们的房子,是否违法呢?

房屋属于违章建筑被强制拆迁是合法的。

如果房屋是合法的,拆迁单位违法的强制拆迁就属于违法的行为,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属于杨氏兄弟的合法财产,他们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可建筑公司却未经同意,直接安排人员拆除,属于侵犯公民合法财产行为。

二,以暴力的方式强制以拆除他人房屋,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因此两家建筑公司的4名员工还涉嫌犯罪。

4名员工未经许可,强制拆除他人房屋,还造成大量家具家电损坏,损失金额高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属于数额巨大,至少判刑3年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对于杨家兄弟而言,他们失去的不仅仅是安身立命的家园,更是几十年的回忆和心血。

在此类事件中,我们应该呼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公民权益不受侵犯。同时,开发商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给予受害人合理的赔偿和道歉。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应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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