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消防重罚电动车违规充电5条引起市民强烈议论建充电桩成关键

温暖如初的笔触 2024-03-02 09:19:56

西安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2月27日对于电动车违规充电做出五条明文规定:

一、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连廊、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车自行车及蓄电池不得上楼入户,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二、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存在上述行为,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在其他民用建筑内存在上述行为的,将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四、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五、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 ”或“消防责任事故罪 ”追究刑事责任,对责任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不少市民觉得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引起火灾事件全国发生多起死伤事故,特别是最近的南京火灾引起全国各地政府重视,各地纷纷出台治理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西安消防的五条措施出的及时,市民阿兹猫说,现在起码有法可依了,劝阻不听可以拘留,有法可依。拘留会留案底,再泼皮的人也会敬畏。

另外,治本的方式还得多设停车和充电点。我们小区是建了车棚,同时把物业楼负一层和地面部分空地拿出来做电动车停车和充电点的,情况好了很多。

市民仰望星空说,不听话的人,就应该法律伺候,抓几个典型,其他的就老实了。电动车着火的问题,我看人家台湾的做法不错,他们的车企只卖车,不带电池,电池都是另外厂家出租,有专门的电池租赁场地,要是没电了,直接去租赁场地换电池,租一块电池200块能跑1600公里。

市民生活在别处说,大动干戈的百日违停整治行动看似浩浩荡荡,倒不如想着如何解决停车难问题,无非就是政策跟风罢了。

现在不少小区由于开发商只图赚钱省地,没有可建充电桩的地方,院子空地极少,电动自行车太多,这也是实际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业主无法充电,又无处放车,就成为新的突出矛盾,小区物业必须想办法协调解决这一实际问题,多建充电桩,多建停车棚,甚至与社会有关部门采取联合行动,共同协商,共建停车场。

市民仰望星空提出台湾的作法很科学,电动自行车与电池分离,骑车人没电时可到专营电池的地方换电池,不需要自已充电,这样既解决了小区无法自建停车场的问题,又极大减少了小区充电发生火灾的危险。同时又可增加一个新的行业,解决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有关部门应该考虑调研并讨论研究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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