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露思败诉后上诉前景如何?

老梁不郁闷 2023-12-07 11:39:41
昨天有网友晒出与赵露思诉讼一审判决书,之后赵露思律师方回应称目前正在上诉,变相承认了相关判决的存在,那么从现有信息可以读出哪些内容,赵露思方上诉的前景如何?

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昨天有网友晒了几张法院判决的图片,称自己被赵露思起诉后,法院判对方败诉,并且声称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开庭的事情,因为手机在老人手里没有接到信息。

对此星权律师事务所回应称,委托人已于收到一审判决书后,委托本律师事务所启动上诉程序,目前网络传播之一审判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等于证实了该判决书的存在以及败诉的事实。

我发现有些赵露思的粉丝可能是不太了解法律,居然有人声称说一审不叫败诉,因为判决没有生效,还有人说是因为对方没提大名所以没赢,很多都认为二审可以赢回来。

不过路人普遍吃瓜心态,就觉得怎么对方不出庭都能赢了赵露思,头一回看见有明星倒贴诉讼费输给所谓“黑粉”的。

这里先叠个甲,没有对赵露思女士及其律师不敬的意思,本人对这事儿没有任何倾向,单纯就是针对一些法律上的问题做的分析。同时也没有对被告不尊敬的意思,这里引述“黑粉”之类的说法只是源于网络言论,并不代表本人认可这种说法。咱们捋着说,一审败诉就是败诉,败诉方承担诉讼费,这是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内容,包括如果是部分诉讼请求被驳回,还有部分败诉这个概念,当然,一审败诉二审胜诉也不奇怪,这个用词跟判决是否生效没有关系。

然后咱们看一下晒出来的部分判决书内容,封面写的是成都铁路第一运输法院,大家不要以为是铁路上的事儿,其实这个法院里边有成都互联网法庭,2021年最高法批复设立而,说明这个案子是个网络侵权纠纷,

最后那张图除了写赵露思败诉,还有一个信息就是案件受理费750元。

中间这张图其实信息量很大。首先,案涉博文中主体内容为描述赵露思在拍摄现场的行为表现。

这个博文网传一张截图,内容大概是赵露思让一个女生站到镜子上边看走不走光,先说明是不是这个内容以及内容是否真实未经证实,这里只是供大家参考,不代表我认为赵露思女士有相关行为,后续以官方发布为准。

有的人说因为没带大名用的缩写所以输了,从这句看肯定不是,因为这里很明确说了描述的是赵露思,没有混淆的情况发生。接下来说,在案证据无法证明该描述系捏造虚构事实,其实前边有一个词也出现了,就是诽谤,说明要论证赵露思没有在拍摄现场做被告描述的事情,但是因为没有证据失败了。

这等于说原告这边举证不能,但是名誉侵权纠纷通常举证并不困难,你要说法理层面有分歧,事实层面都没论证了,这就很值得琢磨了。

通常来说要论证这是诽谤,要不就论证那天赵露思没去事发场地,要不就论证赵露思现场没做他描述的事情,前者除了赵露思本人的陈述,其实还可以找证人证言,监控等视听资料,甚至说你有行程记录能证明不在现场也行。当然如果确实去了这个现场,那也可以找现场目击者、监控等论证并没有发生所指行为,按说也不是很难找。那么现在举证不能,要不就是实在没找到证据论证,要不就是提交证据没有被法院采信,那我就很好奇,起诉之前律师这边是怎么准备的呢?按理说你敢起诉说明证据应该有底才对啊,将来完整判决出来我挺想看看的。

接下来有一句是,根据一般理性人的理解与判断该种描述并未达到丑化原告人格的程度,这个其实就是法官的判断了,跟前边举证不能不一样,这说明涉案的这个内容在法官看来,虽然原告描述的内容是否属实不知道,但是原告描述这件事本身并不侵犯赵露思的权利。

下一段说容忍义务,这个我们也经常提,就是公众人物相对一般人应当对社会批评更加包容,但我觉得这话放到这里主要是因为赵露思作为公众人物的身份,大家想前边都说了,事实论证原告不行,法院判断也是描述也没有达到丑化,你就不是公众人物,这两条放这儿基本你也败诉了,我觉得法官多提一句的事儿,并不是败诉的核心原因。

至于很多人好奇的被告没出庭,这个其实很常见,首先没出庭不代表没应诉,如果说之前已经交了答辩状和证据,有些不出庭也不是问题,关键是从目前判决书的描述看,主要是原告这边的证据不行,那其实被告就算没应诉都不事儿。这就我之前说的一个观点,律师没有能力左右判决,大家想赵露思的律师总不能比网友菜吧,她是请不起好律师么?有些人非说律师能颠倒黑白,这律师怎么不给颠倒一个我瞧瞧?很多人都是想象,律师只能一定程度上影响审判进程,法官是裁决者,而证据才是关键,没证据多贵的律师去了都白给。

那接下来赵露思能不能二审翻盘呢?目前看比较困难,这个就还是证据的问题。大家想,这么一个名誉侵权纠纷,信息都是网络上的,也就是说对方说了什么其实不难取证,那么如果是想论证赵露思没做他描述的事情,按理说之前该取证也都取了,就还是还原被告描述的那个现场是否存在的问题。除非说是一审律师太菜,该取证没取证,或者举证有什么问题,否则你告诉我现在有什么新的取证手段能完善证据么?

退一步讲,就算找到证据,论证赵露思确实没做他说的事情,一审法官认为这个描述本身没有丑化,也就是没有达到社会评价降低,那你怎么说服二审法官认为这个描述降低了赵露思社会评价呢?更别说还垫着一个公众人物容忍义务在那呢。当然不是说绝对不行,但是就已知信息来说不会很容易。再次强调没有对赵露思女士及其律师不敬的意思,就只是对相关法律上的问题做的一个分析。

现在很多人说明星还能输所谓“告黑”官司,就觉得很奇怪,其实并不是说明星特别会打官司,也不是说律师好就牛,而是说明星通常会挑能打赢的官司去打。

孙子兵法有句话: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不能说粉丝觉得是黑粉就起诉,要有法律专业判断的,法律上认为的侵权和粉丝认为的黑、内涵不是一个意思,打这种名誉侵权纠纷,需要证据扎实再会动手,然后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否则一旦败诉就显得很突兀,败诉可能倒成了黑料了。

其实之前明星败诉的也有,有人举鞠婧祎、热依扎的例子。

其实鞠婧祎起诉花椰菜大王输的是肖像权纠纷,有的自媒体棒槌说成是名誉权,跟这个还不太一样,热依扎自己起诉名誉侵权是没输的,她是同时被反诉侵权输了,也不太一样。我觉得真正比较类似的,就是华语乐坛半壁江山汪峰老师,曾经起诉狗仔卓伟,因为对方写文章说他是赌坛先锋。

结果一审朝阳法院判他败诉,当时汪峰工作室也回应说:相信法律的公正!我方将继续上诉!多余的不聊,继续告。当时也是很多支持者喊好。

然后二审就又败诉了。大家可以去网上搜,看有多少自媒体拿这事儿嘲笑汪峰。所以还是建议明星起诉网民也要慎重,在此也是祝赵露思女士好运,相信二审法院会做出公正的判决。

以上就是我对赵露思一审败诉的一个分享,个人浅见难免疏漏,也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儿伴在评论区和弹幕里给我留言。您可以关注我的账号“老梁不郁闷”,我会继续分享更多关于新闻和法律的观点,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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