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说出“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的法官,17年后,他过的怎样

爆炒内娱 2024-09-15 16:54:37

前言

见义勇为、扶危救困,是我们国家独有的传统美德,可就在一个寒冬,这种美德却突然因为一起悲剧性事件而蒙上了阴影。

2006年的11月20日,南京的寒冷傍晚,原本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日子,26岁的彭宇,一位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正走在回家的路上准备乘车,这时,他注意到公交站台附近一个瘦小的老太太——徐寿兰,突然一个踉跄摔倒在了地上。

看到这一幕,彭宇二话没说,立即冲了过去,将年迈的徐老太扶了起来,老人的膝盖受了点伤,有些流血,彭宇赶紧叫来出租车,忙前忙后亲自将徐寿兰送到了医院急诊处理伤口包扎...

谁能想到这一幕单纯的热心相助,会引发一场震惊社会的纠纷?让人们对是否该伸手相救这个最基本的人性问题,产生了深深的困惑和猜忌。

双方矛盾激化

就在彭宇万万没有想到的情况下,这个看似平常的扶老人一幕,竟然成了今后漫长争论的导火索。

徐寿兰出院后,通过家人竟然状告彭宇"肇事逃逸",要求彭宇赔偿13.6万元高额医疗费用!彭宇当然无法接受,因为根本就不是他撞倒了徐老太。

双方当即陷入了一场僵持的法律纠纷,彼此对证据供词完全矛盾。

徐寿兰坚称是彭宇从身边冲过来,撞到了她;而彭宇则说,是徐老太摔倒在路边,他主动上前将老人扶起并送了医院,双方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

本是一件单纯的扶人善举,竟然演变成了一场撕心裂肺的指控和反指控,当时,现场缺乏直接证据,只有一名路人陈某作证,但他也没看清具体经过。

法官一句话引争议

在陷入僵局之际,当时主审的是南京雨花台区法院的王浩法官,在一审庭审中,王浩法官当庭说出了那句责备彭宇的话:"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此言一出,立即在全国引发了热烈争议。

质疑的声音不绝于耳:"法官的这番话是否偏袒了原告一方?是否影响了公平审判?是否鼓励了见死不救、冷眼旁观的不良社会风气?"

在一片风雨飘摇声中,王浩做出了一审判决:按照"双方均有过错责任"的原则,要求彭宇赔付徐家4.5万余元,占总费用的40%赔偿额。

判决结果双方均不服气,彭宇为捍卫自己的名誉,不得不上诉至高一级法院,而舆论也一直认为法官王浩的那句"不该扶"的话,才是整个案件最大的导火索和争议焦点。

就在二审即将开庭之际,双方最终在外界的极大压力下,达成了一次性赔偿和解。

彭宇一次性赔付1万元予徐寿兰家属,双方约定今后不再公开评论此案,至此这场纷争尘埃落定,这起引发社会强烈反响的案件,影响却远未结束。

舆论谴责

一审法官王浩因为那句"不该扶"的言论,在外界备受强烈谴责和指责,尽管很快他本人就作出了解释和道歉,但造成的舆论影响已然难以弥补。

王浩被南京当地纪委立案审查,被调离法院工作,安排在一个清闲的街道事务所任职,直到如今也未回到过从前的工作岗位。

作为被告的彭宇,虽然最终扫除了被人肇事的嫌疑,但社会的耻辱和谩骂却一直将他纠缠不休。

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彭宇最终也只能远离南京,到外地重新开始生活,如今的他是否安好,已经无人知晓,在世间彻底销声匿迹。

而原告徐寿兰那一家,更因此遭到了周围人的口诛笔伐,逼迫这个原本平凡的老太太一家,被迫多次搬家避难,从南京到外地,到最后无处容身。

纵观整个案件始终,虽然每个当事人的结局并不尽如人意,但这起震惊社会的一幕,确实在我们的法治社会建设上敲响了警钟,让人们深深反思。

见义勇为是否仍有存在的空间?面对无故受害和讹诈的可能,是否还有人愿意伸出援手?这在一个新时代就显得格外尖锐。

大众是否仍对法院判决心存疑虑?法官是否具备足够专业公证和说服力?王浩法官那番话引发的舆论暴风骤雨,我们当从中汲取什么经验教训?

舆论场如何走出"井底之蛙"的狭隘,平和理性地看待一个复杂个案?不应轻易妄加评判,而是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而时代进步是否需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如何真正保护好心人,惩治那些肆意钻法律空子的人zha?

加油

这样的困惑还有很多,当下,我们仍在探讨和追寻一个法治社会的最佳路径,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个曲折的"彭宇案",已经成为法治社会建设史上一个重要节点。

尽管"彭宇案"给当事人带来了不公平和伤害,但正是因为这样的震撼教训,人们对"扶不扶"的困境有了更多的思考。

当年立案审理这起纠纷的法官,如今也在新的岗位上为民服务,一改当年的不作为和偏见,从一定程度上还是填补了自己的遗憾。

我们应该感谢这个案件,让社会各界对普通人面临的法律困境有了更多的重视,也让大众对"见死不救"这种现象有了更清醒的认识。

有时善举也许因为外界的无知和猜忌而遭到伤害和折磨,但那又如何?人之初性本恶,正是要靠这些见义勇为的美德来不断淬火自己。

一件善举,扩散出的正能量,是可以化解人世间的阴霾和猜忌的,正所谓"有温度有思想,总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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