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歧视,难道把有前科的人供起来?
大道理谁都会讲,但是当真正的跟有前科的人员同处一室或者一起工作,那种压迫感是非常明显的。
亲身经历过两次,一次是在国外的时候打工兼职,一次是在国内的公司上班,两个同事分别都有前科,情节都还差不多,都是把人打成重伤。国内的那个同事坐过三年牢,国外的那个同事就是因为这个事偷渡跑路的(兼职的地方人员比较杂一些)。当他们乐呵呵地把自己曾经致人重伤的事迹说出来,知道我是什么感觉吗?明明是大夏天,周围的空气都凝固了,我额头吧嗒吧嗒地掉冷汗晓得伐?就一种在野外遇到天敌的感觉。
就问你怕不怕?
以及,别说我敏感,我后来还跟服刑人员接触过。去监狱里面活动室修电脑,管教找了3个打下手的服刑人员(其实用不着他们,但是能去活动室应该也是一种福利,比在宿舍里窝着强),那几个犯人还主动找我说话呢,咱不想惹麻烦,就没搭理他们。但是,哪怕是跟不止一个服刑人员共处一室,也不会有上面说的压迫感,想来是旁边的武警部队驻地给了我安全感吧。但是,不管怎么说,有前科的人那种气场,比服刑人员还让人难受,这是肯定的。
另外,有前科的人,是开不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也就是说,稍微正规点的单位,是见不到有前科人员的。所以在国外没办法, 条件艰苦些,在国内,如果同事里有带前科的,考虑换工作吧。这个公司明显不够正规。
总结,就本人亲身经历而言,有前科的甚至要比正在服刑的给人的压迫感还要强一些,为什么不能躲着他们走呢?鄙视不鄙视的先不谈,不想搭理他们总没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