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刑侦大队与张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九龙江高速交警大队联合侦办的一起“百吨王”刑事案件在甘州区人民法院宣判,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杨某某、金某某以危险作业罪分别被甘州区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刑罚。
“马某某等人涉嫌危险作业案”的成功判决,有力震慑了超载超限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和预防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广大群众创造了平安、畅通的出行环境。
近日,由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刑侦大队与张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九龙江高速交警大队联合侦办的一起“百吨王”刑事案件在甘州区人民法院宣判,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杨某某、金某某以危险作业罪分别被甘州区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刑罚。
“马某某等人涉嫌危险作业案”的成功判决,有力震慑了超载超限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和预防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广大群众创造了平安、畅通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