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制度”将成为历史,杜绝烂尾楼相关提案引网民怒赞!

半生醉微醺 2024-03-11 19:47:09

“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实施,就是一部烂尾楼的历史,也是千千万万购房者的血泪史。这个制度可以说是惹得天怒人怨,早就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今年两会终于有代表对这个制度猛烈开火,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袁小彬带来一份《关于借鉴香港商品房预售经验构建制度层面“保交楼”的提案》,不仅对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不合理进行了分析,而且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相对于开发商所承担的几乎零风险,而购房者却要承担所有的烂尾风险。很多购房者付出了几十年的积蓄,得到的却是没办法入住的烂尾楼,还必须日复一日的缴纳按揭的房贷,否则他们就会被定义为老赖而受到法律制裁。这样的约定岂此是没有公平,简直是伤天害理。花钱买东西,东西没有了,但钱还得照付,买东西的人倾家荡产,而卖东西的人却能拿着钱逍遥法外,这样的制度竟然已经实施了几十年。

针对以上弊端,袁小彬委员建议,借鉴中国香港、英国、新加坡的商品房预售做法。即“订金或定金+交房时付余款”,在开发商交房之前,购房者可以交10%的定金,而不必签订预售房合同。等到开发商交房的时候,购房者才向银行按揭剩下的款项,或者全款支付购房款。

为规避购房者预交那10%定金的风险,袁委员还指出,由主管部门、监管银行及律师事务所三方共同监管预售资金。律师事务所开立独立的监管账户,与开发商经营账户分开运行,购房人支付的房款付到专门的监管账户托管,房屋交付时,再转付给开发商。

不得不说袁委员的这个建议,改变了购房者弱势地位,有效的防范了开发商损害购房者利益的行为。

不过,从官方近年来透露的口径显示的,商品房预售制度即便是被取消,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政府应该会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稳步推进。所以对于消费者来说,我们在购房的时候,还是必须增强防范意识,避免自己也成为烂尾楼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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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12 11:30

    不会成为历史,只会完善相关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