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实施,《条例》为昆明民营经济发展撑腰

小艾播云南 2024-04-30 06:34:44

4月29日,学习《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交流座谈会暨昆明市工商联2024年第4次轮值主席活动在昆明和安宁市举行。《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实施,这是云南省首个、西部率先为民营经济立法的城市。

昆明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李富贵表示,此次活动一方面是加强工商联组织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建设昆明、建设昆明商会的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是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保证《条例》得以及时贯彻实施,以法治手段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真正有获得感,给全市100多万户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吃下一颗“定心丸”。

会议对《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助力民企“知、懂、用、享”政策红利、高质量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解读。作为专门激励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营造了有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构建了全市上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七大机制”,分别是构建鼓励担当作为的容错机制,构建运行畅通的政企沟通机制,构建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构建要素保障的创新机制,构建政府表率的诚信机制,构建“最后一公里”的政策落地督查反馈机制,构建营商环境好不好、经营主体说了算的评价督导机制。其中,严格履行向民营经济组织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有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

与会民营企业代表认为,《条例》内容、举措很接地气、切实可行,给了民企最大的底气。在当下环境下,民营企业期望是将《条例》内容落实落地,优化服务,这就是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好支持。当天,与会代表先后参观调研了爱尔信数字经济产业学院和云南祥丰实业集团。

座谈会上举行了轮值主席交接仪式。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相关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昆明市工商联(总商会)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及部分商协会会长,省级驻昆异地商会、行业协会会长代表,安宁市等有关县(市)区工商联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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