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日前,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齐齐哈尔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郝明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郝明哲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搞权色交易,违规占用公有住房并未按规定缴纳租金。同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资产转让、用地审批、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郝明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以身作则,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贪敛钱财,长期违规占用公共财产,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搞权钱交易;道德底线失守,搞权色交易。其行为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依据相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郝明哲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任何违纪违法者都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