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湖北4起"一把手"涉"长江大保护"违纪违法案例,分别是:咸丰县委原书记郑东来搞虚假整改,导致自然保护区无法按期实施生态环境修复问题;洪湖市水利和湖泊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杜耀平在退垸还湖工作中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破坏生态环境修复问题;宜昌市猇亭区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罗家年插手干预长江干支流生态环境领域工程项目,危害生态环境问题;崇阳县肖岭乡党委书记、第一总河库长廖永志落实河湖库长制工作职责不力,导致隽水河河床被破坏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纪检部门通报郑东来的问题时提到:2017年6月至2021年7月,郑东来作为时任咸丰县委书记,对忠建河(清江支流)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龙坪电站整改工作消极拖延,连续2年多次安排上报虚假材料,不按要求关停拆除,导致自然保护区无法按期实施生态环境修复。此外,郑东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郑东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图片来源:咸丰发布
郑东来曾任湖北省咸丰县委书记、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等职。在落马之后,郑东来在今年6月被“双开”。经查,郑东来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接受吃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利;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违反程序,违规决策,造成国家财政资金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
此次郑东来被纪检部门特别通报存在“虚假整改”的问题。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规定,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在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扶贫脱贫、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应当予以问责。2021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经发文《生态环保虚假整改,后果很严重!》,特别指出:一些党员干部政绩观更是出了问题,为了应付上级而整改,为了“保帽子”而整改,不看整改是否坚持人民群众利益至上,不看整改是否符合自然规律、是否取得实效。思想认识不到位,治污责任就落实不到位,进而导致整改不到位,出现各种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迷惑操作”。
郑东来再被点名通报,也是湖北恩施强力反腐的一个缩影。2018年以来,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罗贤美,恩施州原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军,恩施州政协副主席、州纪委原副书记周辉军等人已经相继被查。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编撰/黄帅 编辑/任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