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一个人到底能有多卑微?”
听说有这么一个事儿,有个姑娘做了别人三年的地下情人。你敢信?这姑娘痴恋一个叫傅昼的男人多年,就这么默默当着见不得光的角色。咱就说,这图啥呢?
三年啊,可不是三天。这么长时间,她就心甘情愿地活在阴影里。她到底咋想的呢?难道爱情真的能让人这么不顾一切吗?这要是换做咱,能这么干不?反正我是想不通。
你说这傅昼到底有啥魅力啊?能让这姑娘这么死心塌地。是长得帅得惊天动地?还是有啥特别的本事?还是对这姑娘特别好呢?可要是特别好,咋还让人家当地下情人呢?
这姑娘就这么一直默默付出,也不知道她心里得多苦。她就没想过找个真正爱自己的人,光明正大地谈一场恋爱吗?难道她就不觉得委屈吗?
可这事儿还没完呢。正主回来了,那她这个替身就得退场。哎呀妈呀,这也太惨了吧!你说她这三年的付出算啥呢?就这么白费了?她心里得多难受啊。
咱就想想,要是自己处在她那个位置,得多崩溃啊。三年的感情,说没就没了。这不是让人肝肠寸断吗?
她为啥要当这个替身呢?是因为太爱傅昼了,还是有啥不得已的苦衷呢?难道她就没想过有一天会是这样的结局吗?
这正主一回来,她就得走。那她以后咋办呢?还能找到真爱吗?还是会一直活在这段痛苦的回忆里呢?
这事儿真的让人感慨万千啊。爱情这东西,有时候真的让人捉摸不透。你说这姑娘以后还会相信爱情吗?她会不会后悔自己这三年的选择呢?
咱也不知道她以后的路会怎么走。但我觉得吧,她应该勇敢地走出来,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不能一直陷在过去的痛苦里。
你说她能做到吗?她会有勇气面对未来吗?还是会一直沉浸在失去傅昼的悲伤中无法自拔呢?
这事儿也给咱提了个醒。爱情不是盲目付出,得找个对的人。不能像这姑娘一样,傻傻地当别人的替身。不然最后受伤的还是自己。
咱可得长点心啊,别在爱情里犯糊涂。要学会爱自己,才能更好地爱别人。你说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