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丽江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案件。一天派出所跑来一位了泪眼朦胧的男人,竟声称自己的岳母多次侵犯他,逼迫他进行性行为,而自己的老婆对此事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自己只能被岳母被多次侵犯。
案例介绍
女人侵犯男人本就少见,没想到这个案件竟然是一位大龄岳母侵犯自己的女婿,简直震撼!让我们一起来探索事件背后的真相。
被侵犯的女婿名叫黄旭,在丽江的一个小村庄长大,由于他的父母去世的很早,都是他的爷爷奶奶照顾他长大。由于缺少父母的庇护,小时候的黄旭总被村里的其他孩子欺负,还说黄旭是个没爹没妈的野孩子,活该被欺负。
在这样环境下长大的黄旭逐渐变得沉默寡言、性格也非常软弱。后来由于高中的费用很贵,爷爷奶奶供不起他读书,黄旭自己成绩也不优秀,早早进社会还能赚钱孝敬爷爷奶奶, 于是就辍学出去打工了。
后来黄旭在丽江市打工,过了很多年后,也有了一点自己的小积蓄。后来他遇到了张莉,与她相爱了。张理是单亲家庭,所以她和母亲非常亲密,生活上也很依赖母亲。
婚后因为黄旭和张莉没有积蓄买新房,所以就住在张莉家以前的老房子里。因为张丽的工作很特殊,所以需要经常出差,家里很多时候只有黄旭和岳母两人在家。
岳母虽然已经54岁了,但是还很爱打扮,染着一头时髦的红头发。还经常穿着一些丝袜和鞋跟超高的高跟鞋。
因为黄旭下班很迟。中午来不及烧饭。张莉因为工作繁忙,中午大多时候都不会回家吃饭。岳母便早早的把饭烧好,等黄旭下班。还总会贴心的问黄旭的饮食习惯,按照黄旭的口味来烧。
黄旭发现岳母总有些不好的习惯,比如说经常换衣服不关门,黄旭和张丽的卧室正对着岳母的卧室门。有时候只有黄旭在家,岳母换衣服时也不避讳着,连门都不拉。
并且有时候岳母在洗澡的时候,经常喊黄旭过来送衣服,送毛巾。有一次黄旭回家正巧撞见了岳母在看色情电影。岳母见黄旭撞见了竟然毫不尴尬,还拉着黄旭一起看。
有时候早上岳母还会喊黄旭起床,一把掀开黄旭的被子,穿着短裤的黄旭感到很尴尬。有一天晚上张丽又出差了,家里只有岳母和黄旭两人。
黄旭洗完澡准备上床睡觉,这时岳母端出一杯牛奶,让黄旭喝下。黄旭虽然已经刷了牙,但是他不想辜负岳母的心意,就喝下了。
没想到喝完黄旭就倒在床上没知觉了,第二天黄旭起床,发现自己一丝不挂,而岳母竟然也一丝不挂地躺在他身边,岳母的内衣就放在枕头旁边。岳母发现黄旭醒来,竟然还夸黄旭昨天晚上很棒。
黄旭打电话寻求张莉的帮助,张莉却说,我妈就是这样,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你就忍忍吧,我也没办法。后来岳母多次实施,黄旭是在无法忍受了,来到警察局寻求警察的帮助。
但是岳母却说,这是黄旭自愿的,主动找她的。黄旭称:我每次都被迷晕,连过程都没有享受到。
最后因为证据不足,岳母的猥亵行为无法被证实,案件只能就此作罢。
法律分析
所以女人对男人的性侵犯该如何认定呢?男人在受到侵犯时该如何保护自己呢?
猥亵罪是指利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使他人对自己实施猥亵而发生的犯罪。一般的不雅行为有触摸,拥抱,偷吻等。
这不但对异性有效,对同性也有效。一般情况下,性行为不属于猥亵罪。然而,由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强奸罪的客体不包括男性,因此,对男性的猥亵也可能构成了强奸。
强制猥亵罪包含对男子的骚扰。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他人实施猥亵、侮辱女性行为,这里的“他人”包含了男性,因而也就包含了男性。对强迫性骚扰的行为,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从这就可以看出来,如果女性强制猥亵男性,绝对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妇女实施非礼的,可以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在公共场所聚众淫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未成年人实施性骚扰的,应当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予以重罚。
由此可见,在这个世界上,无论男女,只要违反了法律,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而女人一旦被抓到把柄,也会被依法惩处。俗话说的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当男人的性权力受到侵犯时,也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