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旧房屋被标为“危房”
诚然,部分被拆迁户的房屋可能年岁已高,但这并不等同于它们就是危及居住安全的危房。平日里未见征收方如此关切我们的居住条件,为何一到拆迁之际,就轻易给我们的房屋贴上“危房”标签?要知道,危房的认定需遵循法定程序,非征收方一言可定,此举实则是压低补偿的伎俩,实属不妥!
2、“违法建筑”之名滥用
将我们的房屋冠以“违法建筑”之名?在此,我们需明确询问,此认定是否严格遵循了法律程序,还是仅仅为了迫使我们接受不合理的补偿协议?若接到拆除通知,务必依法维权,撤销不当决定,保护自己的房产与谈判地位。需知,即便对方的强拆意图违法,一旦房屋被毁,我们将陷入被动,正中对方下怀。
3、“无证房屋”的没补偿?!
无证房屋现象普遍存在,但无证并不等同于违法。考虑到部分房屋建造时,相关法规尚未完善,居民无从办理证件,这些历史因素应被征收方充分考虑。根据专业律师的经验,多数所谓的无证房屋,实则可被认定为合法并应获得合理补偿。面对此类说辞,切勿轻易退缩,要坚定维护自身权益。